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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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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零售药店药品价格管理存在问题及宣传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的建议》(第189号)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管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通过完善法律法规增加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函询约谈等手段加强药品价格日常管理”的建议

按我国目前相关法律规定,民营零售药店药品销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群众自由选择逐步形成市场调节价。区市场监管局将切实履行价格监督检查职责,引导零售药店经营者在制定药品价格时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并按规定做好药品明码标价。同时,密切关注药品价格动态,畅通价格举报投诉渠道并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药品市场秩序和群众合法权益。

我局将大力推进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督促公立医药机构严格落实药品零加成制度,让参保人有更多价格便宜、疗效显著的药品选择,利用公立医药机构药品价格形成价格锚,供广大参保人选择药品时参考。同时,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自查自纠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通过虚设项目、虚增数量、盗用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使用医保刷取化妆品、生活用品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关于“加大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工作的宣传”的建议

今年1月开始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以来,我区成立专班推进相关工作,由我局牵头负责政策培训,区委宣传部牵头政策宣传,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力协作,狠抓培训、宣传解释工作。组织工作座谈会、动员会、业务培训会等8场次,共1600余人次参会,覆盖全区各机关单位、街镇、企业、定点医疗机构、诊所、药房的分管领导、具体经办人员。

各部门、各街镇、各医药机构积极响应开展政策宣讲、培训,累计培训184场,培训17709人次,接受相关政策咨询50余件。区委宣传部协调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平台,在綦江日报、大美綦江网等媒介分批次转发政策解读稿件30条次,在綦江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首批757家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结算服务定点医药机构名单,通过“发言人来了”、“南州茶谈”等宣传活动,线上线下联动,解答参保职工问题。

我局针对群众关心的问题,梳理24个问题,将相关案例、问答、文件整合成问答手册、宣传单,向所有参保单位、定点医药机构发放,印制发放政策问答手册1200份、政策宣传单10万余份,通过单位人事干部、企业经办人,定点医疗机构、诊所、药房的一线工作人员向全区参保职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构建了全覆盖的宣传网络,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目前我局的对外咨询电话已经很少收到关于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改革相关咨询问题。后续,我局将继续做好参保职工的政策咨询解答工作。

此复函已经吴秀兵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医疗保障局

2024625

(联 人:王晓东,联系电话:023-81710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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