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91号提案的复函
黄刚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地摊经济激活城市脉动的建议》(第91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文化旅游委、区融媒体中心、区市场监管局、古南街道、文龙街道、通惠街道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规范发展“地摊经济”是带动城市经济、促进就业的有效措施之一,我们目前已在营盘山广场“星集市”、重庆移通学院夜市、外语外事学院新兴集市进行探索试点,接下来相关部门、街道将加强协调,采取以下措施规范发展“地摊经济”。
一、科学规划布局。在不影响通行、安全、市容及不扰民的前提下,按照集中经营、统一管理、加强配套的原则,由城区街道办事处开展调研摸排,根据经营需求提出地摊经济选点方案,区城市管理局协同相关部门加强对选点方案的指导,会商同意后实施。
二、制定管理规则。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与街道办事处共商制定临时摊区管理办法,摊区需明确监督管理单位、区域界线、经营时段、摊户数量、经营类别以及对经营摊户的信息登记、经营摊户信息公示、投诉方式、退出机制等,并加强宣传,接受群众监督。
三、加强监管服务。对经营摊区加强安全稳定、经营秩序、食品安全、环境卫生、垃圾清运等常态化监管巡查,提供必要配套服务,落实经营摊户的各项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退出机制,对违反摊区管理规定的经营摊户坚决清退。
四、培育特色市集。结合现有城市集中商业,探索突破传统经营业态,打造具有富于潮新创意、线上线下融合,结合特色文化元素的主题夜市,创造新的消费热点,激活消费市场需求。
此复函已经王光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商务委员会
2024年6月28日
(联系人:李源,联系电话:6128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