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186号提案的复函
梅高会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石壕镇下河坝河道修复治理的建议》(第186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石壕镇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石壕镇下河坝河道修复治理的建议,我局认为切实可行。2021年和2022年,我局会同区财政安排了3批专项资金共计400万元用于下河坝河道综合治理,该项目由石壕镇负责实施,已于2022年10月完成了所有前期工作,并通过招投标确定了施工单位,目前该项目工程进度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
近来年,受经济下行影响,区财政收支矛盾突出,资金调度特别困难,目前该项目的支付进度较慢,未支付进度款84万元。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区财政在全力保障“三保”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项目资金调度力度,尽早支付欠拨付的进度款,确保工程项目顺利完成。
此复函已经赵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杜娜,联系电话:1389690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