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95号提案的复函
李会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警惕“未成年”成为犯罪“护身符”的建议》(第 095号)收悉。经与区教委、区公安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警惕“未成年”成为犯罪“护身符”的建议是可行。
一、加大未成年人普法力度方面
1.深化主题普法 组织开展全民反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将第一季度定为“全民反诈普法季”,推动加强学校师生反诈法治教育,通过上好一堂“反诈”法治教育课、开展一次“反诈”专题讲座,提高学生、家长“防诈”和守法意识。
2.用好专业队伍用好青少年普法队伍。为强化青少年普法队伍建设,组建了“青春护航”法治工作团,从区委政法委、区 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等法治工作部门和各街镇负责法治建设工作的相关领导、平安办、应急办、派出所、司法所、综合执法队、志愿普法队等人员队伍中选聘兼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讲师三位一体的法治工作团,选聘专业人员40人,覆盖全区 81所学校。利用每年春、秋开学季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青少年法律与道德教育知识讲座。
3.拓展普法平台 利用“乡里茶谈”普法平台,开设“民警送法”“莎姐讲法”“法官说法”“律师普法”等茶点,结合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统筹开展各类青少年普法活动,深化“零犯罪示范学校”及“未成年人零犯罪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采取法治讲座、国旗下讲话和法治微视频创作等多种形式,面向青少年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100 余场次。
4.区教委立足学校阵地优势,普及普法,以开展模拟法庭大赛为抓手,提升法治意识,积极推进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中小学每月开设 2节法治教育课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每周1节,将义务教育学生法治教育地方教材纳入免费教科书发放目录,不断提升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治观念,结合法治宣传教育月、“12·4”国家宪法日等节点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展“青春护航”专项行动,为学校配备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治讲师等 303名“青春护航”工 作团,深入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2022年,举办法治讲座 320余场次,参与师生近 25万人次。
二、建立分类分阶段矫正制度
对于未成年矫正对象,按照《社区矫正法》相关规定,针对不同犯罪类型、不同矫正阶段,建立了分类分阶段的矫正管理制度。对未成年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建立了由街镇村(社)区干部、司法所所长、派出所民警、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共同组成的矫正小组,共同开展针对性的矫正教育。
三、压实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方面
一是通过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办公室,要求涉罪未成年人户籍和生活所在地街镇加强指导统筹工作,对涉罪未成年人按照“一人一小组”的模式,由街镇村(社)区干部、司法所所长、 派出所民警、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共同组成关爱小组,由街镇干部任组长,共同开展矫治教育等活动。动态掌握思想状况、生活状况、活动状况。通过思想引导、心理疏导、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就业导航、困难帮扶等措施,纠正涉罪未成年人思想生活恶习。二是责任街镇会同派出所、司法所对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及时开展谈心谈话,督促监护人履行监护责任,对涉罪未成年人困难家庭开展帮扶工作。推动法检两院建立督促监护令工作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监护人应当承担的责任。要求监护人按照“督促监护令”所列要求和监护职责,认真履行相关义务,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育工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突出普法重点 一是抓好常态化宣传,常态化推进宪法、民法典等重要法律法规宣传,厚植法治意识;二是抓好重要时间节点,利用“4·15”国家安全日、“6·26” 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提升普法实效;三是抓好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意识和法治意识。
2.丰富普法形式 加强指导和督促,利用法治讲座、法治手抄报、主题班会、“开学第一课”等多种形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
此复函已经刘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 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3年 6月 29日
(联系人:马灵,联系电话:13648360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