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068号提案的复函
刘元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2023年政府帮助民营企业走出新冠疫情后经营困局的建议》(第068号)收悉。经与区人力社保局、区商务委、区税务局等部门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补贴2023年民营社保、给民营企业用人减轻负担,特别是建议政府进行一刀切而不是按企业申请办理的建议。一是按照《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0号)规定,招用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我市户籍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其实际为招用人员缴纳的职工养老保险费、职工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保险)及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计算,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仍由本人负担。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原则。二是按照《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0号)、《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就业有关扶持政策的通知》(渝人社办〔2020〕188号)的规定,对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规定给予2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招用我市户籍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中的“4050”人员和残疾人员、残疾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1年以上且仍在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按6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三是关于特别是建议政府进行一刀切而不是按企业申请办理的建议,按照现行的规定还没有免申即享相关方面的政策,如市局下发了免申即享相应的文件,我们会立即落实。
二、关于继续减轻2023年的税率,特别是2022年亏损或者微利的民企的建议。当前的税收政策主要包括:一是小微企业税费优惠: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阶段性减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征地方“六税两费”;小型微利企业减征地方“六税两费”;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的政策,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符合条件的缴纳义务人减征文化事业建设费;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二是金融支持税收优惠: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增值税优惠政策;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阶段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企业所得税;以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确认的非货币性资产转让所得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账簿印花税减免。三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四是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或一次性扣除;制造业及部分服务业企业符合条件的仪器、设备加速折旧;五是进口科研技术装备用品税收优惠: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征增值税;科学研究机构、技术开发机构、学校等单位进口免征增值税、消费税;六是科技成果转化税收优惠: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
三、关于继续稳岗补贴政策,下调稳岗比例的建议。今年还没有相关方面的政策,如市局下发了相关方面的政策,我们会立即落实。
四、关于加大优秀人才向民企就业的经济补贴力度,间接提高人才到民企后的待遇的建议。一是利用市级引才优惠政策吸引行业高端人才。积极贯彻市府颁发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高层次人才若干优惠政策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09〕58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引进海内外英才“鸿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渝府发〔2017〕14号)文件精神,为我区引进高端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以人才的年薪(年薪30万以上)作为奖励的核心指标,以纳税额度的倍数作为奖励的金额,最高奖励不超过200万元,具有极强的实践性和操作性。《办法》第四章专章规定了对人才的服务保障,如户籍迁移、子女入学、配偶调动工作和就医等方面提供了一系列的优惠措施和保障,并对引才企业实施一次性奖励人才年薪5%的奖补。截至目前,我区已认定“鸿雁计划”人才6人。二是充分利用市、区引才平台引进人才。在发挥用人单位引进人才主体作用的情况下,可以充分利用市、区两级人力社保局的平台引才。市人力社保局每年都要开展“百万英才兴重庆”系列活动,组织各区县企业用人单位到国内外大中城市、有名的大专院校引才,用人单位只需支付往返车旅费,其余费用由市人力社保局承担,用人单位还可登录市人力社保局的官网重庆人才网发布招聘引才信息,人才直接和用人单位沟通衔接。同时,市人力社保局每年都要组织像英才大会这样的大型专场招聘会,用人单位可直接报名参加。企业用人单位还可通过区人力社保局的就业招工信息平台发布招聘引才信息,亦可参加区人力社保局定期组织的招聘会引才。三是解决行业高层次人才后顾之忧 。我区大力推进重庆英才服务港建设,拓展人才服务事项,面向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推出子女入学、配偶安置、购房补助、科技咨询、创业服务、交通出行等68项服务。我区人才一站式服务平台已按英才服务港建设项目进行一对一建设,目前服务项目全覆盖,平台服务电话:87268710。四是加大民营等企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支持力度。进一步推进《重庆市人社局和财政局关于扎实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渝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精神。鼓励企业加强职工技能培训,培训职业(工种)属市人力社保局公布的《培训目录》范畴且取得相关证书的,企业最高可享受1875元/证补贴。鼓励企业职工提升技能水平,职工在岗期间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的,最高可享受2500元技能提升补贴;参与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获得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参培职工每人每年不低于4000元培训补贴;参与技师培训并获得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参培职工每人2500元-3000元培训补贴。企业技能人才入选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杰出技能人才突出贡献奖的,分别给予人才5万元、2万元和3000元奖励。企业完成培训任务后申领获得的培训补贴资金,可在符合相关法律制度条件下自主开支使用。为企业培养技术技能型人才提供资金支持。
五、关于加强金融机构对民企资金需求的支持的力度的建议。近期,我区正在开展企业融资情况的摸排,并通过召开政企银工作对接会、送金融到企业等形式,帮助企业做好融资方面的需求。
六、关于当地政府2023年能对自己的本地技术支持企业能进行一定的帮助和政策的倾斜,度过难关的建议。通过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采用提高预付款比例、引入信用担保、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合同融资、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等方式,为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提供便利。
七、关于支持物流行业,采用降低一定的过路费等措施侧面支持制造业的建议。目前区商务委正在开展《重庆市綦江区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编制前期调研工作,加快推动三江物流基地、重庆南部综合物流园等物流项目建设,不断夯实我区物流业发展基础,为我区物流企业提供良好发展空间。同时我委积极对接重庆市车务段、市口岸物流办等市级部门,为我区物流企业及项目争取政策支持和运价优惠。
八、关于加强国企民企的联系,用国企丰富的管理经验帮助民企进行管理升级,为民企做大做强打下坚实的基础的建议。2023年为做好企业家培育,进一步弘扬企业家精神,做好传帮带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我区由区经济信息为牵头制定了《优秀企业家培育方案》,要求建立企业家协会,做好搭建企业间之间的交流平台。
九、关于地方政府多开展以美食为主题的现金优惠活动带动餐饮业的建议。区委区政府决定今年全年安排1000万区级财政资金发放惠民消费券提振市场信心,在元旦期间成功举办“鱼跃南州•火红未来”迎新暖冬消费季活动,同时组织了第四届北渡鱼千人宴、首届綦江火锅节、迎新购物节、电商主播大赛、商家迎新好礼促销系列活动,春节期间3000余家商户累计核销票券28007张共300万元,金融机构配额消费500余万元,商户让利优惠1300余万元,消费者补差消费2600余万元,直接撬动消费近1亿元,助推疫情后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快速复苏。今年“五一”劳动节再发放电子消费券共49920张,配额合计200万元,暑期和国庆再发放两轮消费券,使用范围覆盖超市、商场、餐饮、家电等商家,极大丰富了消费业态,将有效拉动全区消费经济整体增长。
此复函已经李钱松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管理系统上及时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6月19日
(联系人:袁丁,联系电话:13618268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