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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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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世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我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的建议》(第62号)收悉。经与区科技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清单是可行的

綦江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工信部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目标,全力扶持和培育区内中小企业“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2022起,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文件精神,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梯度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所有新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先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以此类推。现目前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中,创新型中小企业即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即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库2022年,我区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截止目前,我区131企业成功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千人进千企”行动,主动加强与“专精特新”企业间的联系,以增强服务实效为导向,结合全区工业领域“五大行动”,精准服务企业,落实“一企一策”,全面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

二、营造“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产生、发展的最优环境是可行的

綦江区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扶持工作,在我委牵头草拟的《重庆市綦江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条政策措施》中,拟对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进行认定奖励,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励,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52万元奖励。区科技局为进一步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正在修改《重庆市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新十条》,拟对企业获得区级项目立项,且研发投入强度3%以上的,按照研发投入的0.5%予补助(研发投入强度3%-5%5%及以上的,最高补助分别不超10万元、20万元,补助额0.5万以下的不补助);加大支持成果转化,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企业,按认定登记总额万分之五给予补助,最高不超10元。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市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科技服务机构,按等级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元补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綦江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条政策措施》《重庆市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新十条》等文件要求,全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同时,持续深入开展“三服务、三促进”活动,整合好区级产业发展资金、基金、贴息贴费、应急周转等扶持措施,做好项目谋划包装,积极争取市级和中央资金支持,切实增强对专精特新扶持引导力度。

三、精准出台实施“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是可行的

区发改委牵头制定《綦江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共计41条,为全区工业企业发展提供财政税费、金融信贷、保供稳价、投资和外贸外资、用地、用能和环境等方面的政策优惠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完善土地、税收、投资、人才等方面政策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的给予重点资金支持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营管理,并开展“一对一”上市辅导服务,实现股改挂牌融资。

此复函已经李钱松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管理系统及时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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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胡希睿,联系电话:15002383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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