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复函
臧世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对我区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和支持力度的建议》(第62号)收悉。经与区科技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建立“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梯度培育清单是可行的
綦江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国家工信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激发企业创新活力为目标,全力扶持和培育区内中小企业向“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创新型”方向发展。从2022年起,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文件精神,取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建立“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梯度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所有新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必须先成为创新型中小企业,以此类推。现目前工信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中,创新型中小企业即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库,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即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库。2022年,我区积极组织企业申报创新型中小企业,截止目前,我区131家企业成功认定创新型中小企业,进入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开展“千人进千企”行动,主动加强与“专精特新”企业间的联系,以增强服务实效为导向,结合全区工业领域“五大行动”,精准服务企业,落实“一企一策”,全面构建“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优质企业梯度培育格局。
二、营造“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产生、发展的最优环境是可行的
綦江区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扶持工作,在我委牵头草拟的《重庆市綦江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条政策措施》中,拟对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进行认定奖励,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给予不高于20万元奖励,认定为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通过复核评价合格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市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不高于5万元、2万元奖励。区科技局为进一步加大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正在修改《重庆市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新十条》,拟对企业获得区级项目立项,且研发投入强度达3%及以上的,按照研发投入的0.5%给予补助(研发投入强度达3%-5%、5%及以上的,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10万元、20万元,补助额在0.5万以下的不补助);加大支持成果转化,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企业,按认定登记总额万分之五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首次认定为国家级、市级技术转移转化机构、检验检测机构、科技服务机构,按等级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万元补助。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綦江区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条政策措施》《重庆市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新十条》等文件要求,全力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同时,持续深入开展“三服务、三促进”活动,整合好区级产业发展资金、基金、贴息贴费、应急周转等扶持措施,做好项目谋划包装,积极争取市级和中央资金支持,切实增强对专精特新扶持引导力度。
三、精准出台实施“单项冠军”和“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是可行的
区发改委牵头制定《綦江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政策措施》,共计41条,为全区工业企业发展提供财政税费、金融信贷、保供稳价、投资和外贸外资、用地、用能和环境等方面的政策优惠支持。
下一步,我们将完善土地、税收、投资、人才等方面政策支持,对“专精特新”企业实施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的,给予重点资金支持,引导“专精特新”企业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营管理,并开展“一对一”上市辅导服务,实现股改挂牌融资。
此复函已经李钱松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管理系统上及时反馈,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3年6月15日
(联系人:胡希睿,联系电话:15002383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