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253号提案的复函
陈德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整合全区实验室资源,构建綦江区域性检验中心的建议》(第25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完善全区实验室资源的整合机制”的建议
该建议可行。一是明确工作任务。区卫生健康委明确区域检验中心作为我区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项目,由区人民医院建设,区卫生健康委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该项目尽早建成投入使用。二是建立运行机制。区检验质量控制中心对区内医疗机构检测能力开展全面评估,摸清我区潜在检验需求。区域检验中心根据区域检验需求,结合全区业务前瞻性发展趋势,以及邻近区县检验短板,科学开设检验项目。区卫生健康委统筹区内医疗机构能力外检验项目统一送检验中心检测,协调周边区县医疗机构能力外检验项目优先选择我区检验中心检测。建立物流渠道,畅通送检路径,按物价标准收费,送检单位按医保政策报销,建立信息网络,及时反馈检测报告。三是探索创新建设模式。结合我区实际和相关政策规定,区域检验中心的建设原则上仍应以建设单位投入为主,争取财政支持。对于系统软件平台建设及物流网络建设,则可以引入第三方社会资源,通过购买服务或利益合理分担等方式予以落实。
二、关于“建立及完善全区实验室人员轮转机制,最大限度用好区域内的检测人员”的建议
该建议可行。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医共体“三通”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一是健全人员统筹使用机制,结合“区管镇聘、镇聘村用”改革,医共体成员单位可实行检验人员互派机制,充分利用好区内检验人员人力资源,做好区域检验中心人力保障。二是建立全区实验室人员应急队伍,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我区对符合要求的检验人员已完成核酸检测培训,同时加强检验技术培训,将符合要求的检验人员纳入区卫生健康委应急库,突发事件发生时,人员进行统一调配,必要时进行人员轮转,落实平战结合策略,最大限度用好区域内实验室检测人员。
三、关于“建立检验项目及人员调配的绩效分配机制”的建议
该建议可行。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区域检验中心建设方案(试行)》文件要求。一是建立检验中心成本效益分摊机制。检验项目成本效益合理分摊是推进区域检验中心健康发展的基础,分摊比例原则上由区域检验中心与送检医疗机构协商确定。检验费用由送检医疗机构按照物价收费标准向病人收取,并按照协商金额与区域检验中心按期结算。二是建立突发规模性疫情资金保障。如若发生突发规模性疫情需区域检测产生的相关检测费用,区卫生健康委将积极协调区财政局全力调度资金、划拨保障。
此复函已经罗开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陈卓,联系电话:8589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