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154号提案的复函
杜万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城区主次干道路边停车秩序的建议》(第154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引导未销售车位面向市民开放临时停车和划定分时停车位标线的建议可行。一是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加大工作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好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职责,共同开展推动规范城区主次干道路边停车秩序的工作,积极引导各物业小区利用未销售车位面向市民开放临时停车。二是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已在沙溪路、康德城支路等路段划设了部分限时停车位满足市民临时停放需要,我们将根据交通组织情况,适时动态调整限时停车位。
二、关于出台路内外停车位差异化收费制度的建议可行。区城市管理局已就用价格手段调节停车需求,引导车辆入库停放等相关事宜向区政府进行了专题汇报。下一步,区城市管理局将配合区发改委根据区政府决策及价格调整原则等开展相关工作。
三、关于推进城区智能交通违章监摄管理系统全覆盖的建议可行。区公安局将加大科技投入,逐步提升违章监摄覆盖率。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联 系 人:田力,联系电话:1592279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