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139号提案的复函
宋亚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綦江停车问题的建议》(第139号)收悉。经与区公安局、区大数据发展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按照民意划分更多停车区的建议可行。一是加快对现有停车区的统计归纳,将代步工具车进行划分,按照规格进行部署,将大型车和小型车区分开来停放。区城市管理局已完成城区各类停车场的统计汇总工作,现城区除部分大货车待货停车场外,均为小型车停车场。二是在不影响市容的情况下,建立监管点。区城市管理局为加强对停车设施的监督管理,成立了停车管理办公室,并整合全区城市管理巡查人员、执法人员的力量,共同开展停车设施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对于停车区可以采取收费和免费措施分开实行。城区停车场收费均按照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文件定价,区城市管理局将会同区发改委和区市场监管局加强停车收费的监督管理。
二、关于按照民意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停车的法律的建议可行。区城市管理局将积极向市城市管理局、区人大汇报,把完善停车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市级立法、修法重要内容,同时积极向市城市管理局汇报,力争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三、关于建立智能化停车网络的建议可行。智能化停车网络可整合各类停车资源并统筹管理,实现车位查找预约、路线导航、共享停车、自动计时、无感支付、合理分流车辆的目标。同时借助大数据分析技术,对各地区、路段、时段的停车位利用率等进行分析,形成及时有效和全面的决策数据,能够提供停车远程监管、数据统计分析和决策支持分析等。区城市管理局已到多地考察学习智能化停车网络相关经验,并与央企、上市企业等初步接洽相关事宜,下一步,建设智能化停车网络将作为区城市管理局的重要工作加快推进,区城市管理局将及时向您汇报工作进度。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年6月21日
(联 系 人:田力,联系电话:15922790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