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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二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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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利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强和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机制的建议》(第138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加大财政投入的建议

此建议可行。一是积极争取各类资金支持街镇垃圾收运设施建设,争取世行贷款资金,全部用于建设覆盖綦江区范围的垃圾收运、中转分类软硬设施。二是统筹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区财政局统筹安排上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相关街镇环卫设施的更新。三是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区财政将进一步指导、鼓励相关街镇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动各街镇美丽宜居乡村建设。

二、关于您提出强化农村保洁队伍建设的建议

此建议暂不可行。根据年度财政资金项目预算安排,我局无农村保洁公益性岗位专项资金项目。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对接区人力社保、财政、农业农村等职能部门,争取设立农村保洁专项资金,补助街镇开展农村保洁公益性岗位开发,发动村民共建共治共享,提升村民获得感、幸福感。同时加强街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指导,发挥农村保洁队伍建设使用效益最大化。

三、关于您提出制定农村垃圾转运收费标准的建议

此建议暂不可行。虽然《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重庆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法规方案提出“谁产生、谁付费”原则探索记录收费、差别化收费、利用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农村地区可通过村委会筹措、农户缴纳等方式筹集,但需市人民政府制定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具体办法,明确有关事项。目前我局未收到市人民政府印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专项管理办法,无法制定区级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争上工作力度,积极争取中央、市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政策,支持街镇探索升级改造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健全激励机制建设,推动农村生活垃圾实现减量化收运、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3621

(联人:李开明,联系电话:4861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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