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复函
吴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用电安全中存在问题及建议》(第6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农村地区电力线路整治。区经济信息委印发了《关于加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通知》(綦经信〔2021〕47号)文件,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工作,督促国网电力綦江供电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农村电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綦江供电分公司牵头,各街镇、三大通信运营商协同配合,对在农村电力设施上私拉乱接(通信光缆架设在电杆上、农村私自搭设用电、表后线架设在电杆上等),电力通道内违章建房、违规存放易燃物品、种植高杆树竹、建造鱼塘钓鱼、“蜘蛛网”、“坨坨线”等电力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电力企业产权设施安全隐患,指导用户整改用户产权设施电力隐患,确保电力线路安全运行,群众安全用电得到保障。
二、强化电力施工项目监管。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气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2〕2号)文件,明确了电力设施管线保护职责,项目建设开挖涉及周边电力设施保护的审批流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全过程安全管理工作。二是印发《关于常态化做好特高压密集通道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通知》(綦经信〔2021〕142号)文件,对在运的±800千伏锦苏、复奉线和在建的±800千伏白浙、白江线项目进行常态化监管,全力推进构筑特高压密集通道安全运行的坚强屏障,确保区内特高压线路运行安全。三是区经济信息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属地街镇配合电力公司开展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等重点项目电力设施迁改、矛盾协调工作,全力支持区属重点项目建设。
三、开展“安全用电示范镇”和“安全用电示范区”创建工作。一是成立安全用电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区经济信息委主任任组长,区经济信息委分管副主任、国网重庆綦南供电公司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区应急管理局、区城管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等相关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綦江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綦江区安全用电管理工作的日常事务,为綦江区电力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提供了强有力保障。二是成功创建7个“安全用电示范镇”。2021年3月,我区启动并开展“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工作,成立“安全用电示范镇”领导小组,印制《綦江区开展“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綦经信〔2021〕92号)文件,綦江供电公司分别与东溪镇、丁山镇、永城镇等7个镇签订了安全用电共建协议,并完成以上7个镇“安全用电示范镇”的创建工作。在创建期间,街镇领导班子亲自指导创建工作,组织村社干部积极参与,参与影响电力线路高秆植物的及时清理和砍伐;供电公司先后完成各类触电隐患排查治理1800处,治理电线私拉乱接、废弃电杆等农村电力线路蜘蛛网111处,安装并投运总保1200台,在全区农村区域推广安装“漏电保护器”21.8万户,农村地区供电可靠性持续提升。三是启动“安全用电示范区”创建工作。2021年“安全用电示范镇”创建工作为全区用电安全打下了坚实基础,綦江区顺利入选重庆市三个“安全用电示范区(县)”创建区县之一,在2022年5月底,我区召开“安全用电示范区”创建工作启动会,印发《关于印发綦江区安全用电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发〔2022〕36号)文件,启动并开展“安全用电示范区”创建工作。目前綦江供电公司已完成与14个拟创建街镇创建协议签订,全区21个街镇每一个村(社区)均设置“电力协管员”,全区共设置了386个“电力协管员”,构建电力安全隐患一线管理机制,为农村地区安全用电保驾护航。
四、强化电力安全宣传。结合“5.12”防灾减灾、安全宣传月等主题活动,供电公司联合各街镇充分利用场镇赶集、广播电视、微信群、现场供电服务等载体,结合“春苗之家”、“关爱留守老人”各类公益活动,开展“线上+线下”安全用电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了“老中青”三代安全用电意识。
此复函已经李钱松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 6 月27日
(联系人:王国霞,联系电话:1522306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