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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复函

王昌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区的建议》(第30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科技局、区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针对煤矿关停后采空区和未采煤层中大量存在的煤层气,提出的“建设关闭煤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区,开展资源精准开发利用”的建议兼顾了清洁能源资源利用和重大事故风险防范,深入透彻,值得我们认真学习研究。我们将立足职能,积极吸收采纳,加快推动南部四镇资源枯竭矿区转型发展,积极应对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带来的影响,助推全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南部四镇采煤沉陷区转型发展。区发展改革委编制的《綦江区“十四五”规划发展纲要》中明确提出,要积极稳妥处置淘汰煤炭落后产能遗留问题,支持打通镇、石壕镇、赶水镇、安稳镇转型发展非煤产业,推动实施一批基础设施、民生改善、产业接续、乡村振兴等重点项目,发展壮大镇域经济,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先行规划煤层气资源开发利用。煤层气开发利用是綦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转型升级的重要路径,不仅能有效利用清洁能源资源,同时能降低关闭煤矿瓦斯重大事故隐患,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应。我区已将重庆市綦江松藻矿区煤层气勘查工作纳入《重庆市綦江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重点项目中。到2025年,煤层气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指标为新增资源量150亿立方米。

(三)大力支持煤层气开发利用科技攻关。对煤层气进行开发利用研究的区内企业,优先立项区级科研项目,辅导申报区级实验室、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对煤层气开发有一定基础的企业和拟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区科技局会根据企业的研发投入费用,按照比例为企业配套奖励研发准备金。区政府2021年4月修订出台了《重庆市綦江区支持科技创新政策十条》(綦江府发〔2021〕9号),在科研项目、研发投入、成果转化等多个方面为煤层气开发利用提供了政策激励。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评估灾害,摸清资源。配合南部矿区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做好南部四镇已关闭煤矿资源的摸底工作,开展剩余煤炭和煤层气(煤矿瓦斯)资源情况、甲烷逸散情况、地质赋存条件调查,理清煤矿开采布局、灾害风险情况。

(二)综合评价,分类施策。按照《关于推进关闭煤矿瓦斯综合治理与利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坚持残存煤矿瓦斯资源能用尽用,以用促抽,以抽保安”的要求,组织编制已关闭煤矿剩余瓦斯综合治理和利用方案,针对綦江地区煤系特点,综合评价各已关闭煤矿,分门别类采取地面抽采、继续闭坑等不同应对措施。

(三)争取政策,稳妥利用。积极向市级部门争取产业政策支持,取得专项资金,在綦江区建设关闭煤矿区煤层气开发利用示范区。配合区应急局做好煤层气抽采、管道运输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排查和应急预案。借助矿区原有瓦斯输送管网,抽采煤层气供当地居民日常使用;借助南部四镇已建和规划建设的瓦斯发电厂,就近发电直接上网。

(四)科技攻关,示范先行。鼓励引导綦江相关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开展煤层气技术攻关,申报市级科研项目,争取市级经费支持。引导企业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选准靶区、集中攻坚,建成一批煤层气开发利用先进示范项目。

(五)保护生态,协调推进。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项目选址严格避开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并按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煤层气利用属于化工行业,我委将积极协调相关企业入驻关坝——扶欢循环经济产业园。

此复函已经李钱松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6月20日

(联系人:刘麒麟,联系电话:15922766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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