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积极发挥政协委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的建议》(第89号)收悉。经与区委政法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采取专题研究、专人负责的形式,根据《重庆市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小组关于印发深化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第19条“发展壮大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和调解社会组织,充分发挥基层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优势,邀请参与行业专业领域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要求,结合提案内容和我区实际,草拟了《綦江区“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工作方案》,并组织区人大联络委、区政协人资环建社法民宗侨台办、区委组织部、古南街道、文龙街道、通惠街道等单位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现已汇总各单位意见建议,待再次征求意见后,立即进入会签发文程序,逐步健全工作机制。
一、关于“保障知情参政渠道”的建议可行
(一)针对您提出的“强化阵地建设”的建议,我们将持续巩固全区矛盾纠纷调解平台建设,推动“两代表一委员”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作用。一是根据“两代表一委员”专业和特长,建立代表委员信息库,按照就近原则,以街镇调解平台为依托,助推代表委员作为特邀调解员参与基层治理工作。二是积极开展示范引领活动,鼓励“两代表一委员”参与金牌调解室、金牌调解员创建。三是着重总结工作方法、着力收集典型案例,打造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基层治理平台阵地。
(二)针对您提出的“健全工作机制”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健全全区调解组织和网络体系,完善“两代表一委员”参与机制。一是依托街镇一站式联合调处中心,对参与调解工作的“两代表一委员”个人信息、工作职责、履职承诺、活动安排、工作制度进行“五公开”。二是将各街镇“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相关工作情况作为依法治区考核参考依据。三是会同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委组织部开展好“两代表一委员”参与基层治理工作的履职评价。
二、关于“优化矛盾调解效能”的建议可行
(一)针对您提出的“规范线下调解流程”的建议,我们将逐步规范“两代表一委员”参与调解工作的流程。一是明确代表委员参与调解工作的接待、办理、回复、反馈、归档等五个工作步骤,建立一事一反馈制度和联系群众工作台账。二是根据纠纷难易程度明确调处时限,对不能解决的纠纷明确引导机制和反馈机制,力争做到“快接快调快解决”。
(二)针对您提出的“丰富矛盾调解形式”的建议,我们将围绕“服务群众”原则,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一是采取集中走访、专题走访等形式,组织代表委员深入重点部位、重要领域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二是积极开展走村入户活动,方便代表委员与群众零距离沟通,第一时间、第一现场发现矛盾、解决问题,让广大群众切身感受到代表委员就在身边。
此复函已经刘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乐欢,联系电话:18725896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