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的 复 函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203号提案的
复 函
杜万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公共体育设施建立维护管理的长效机制的建议》(第20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体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公共体育设施是全民健身的重要载体,我委一直高度重视该项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
一、分级管理,明确责任
区政府印发的《綦江区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綦江府办发〔2015〕100号)(以下简称“《办法》”),就对公共体育设施开放管理、经费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办法》提出:公共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行分级管理,区级重点体育场所分别明确管理单位,如区体育馆的日常免费开放和管理维护由区体育中心负责,通惠体育中心由城投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负责,营盘山体育公园由区城市管理局负责;镇(街)、社区(村)级体育设施,由镇(街)、社区(村)管理;公园、绿地、广场体育设施,有业主的由业主管理,无业主的由体育行政部门与市政部门共同管理。我委在配送器材到街镇的时候会与街镇签署《器材管护责任书》,明确各街镇对健身设施的管护责任并要求相关街镇做好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我委也建议各街镇通过与接收村社签订《器材管护责任书》等方式,要求各村社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好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责任。
二、专项行动,纾困解难
我委每年会根据各街镇需求配送健身器材,2021年就专门印发《重庆市綦江区体育局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送·健身器材惠民行动”的通知》(綦体发〔2021〕6号),支持全区21个街镇及学校采购价值200余万元共900余件健身器材,用于到期不能使用器材的更换和新建场地器材的配备,进一步缓解街镇压力。
三、加强监督,保障效果
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配送给街镇的器材安装完成后,通过随机抽查的形式保障器材的规范安装,日常也加强对街镇器材的不定期抽查,发现超期或者破损严重的督促街镇及时拆除更换。将街镇维护管理体育场地设施的情况纳入年终考核,推动街镇落实好管理维护责任。
接下来,我委也会继续做好公共体育设施的维护管理,督促管理单位履行好管理维护责任,加强日常监督,严格逗硬考核。
此复函已经胡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6月6日
(联 系 人:蒋玲,联系电话:189838586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