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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大一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三大一次会议第240号提案的复函


王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的建议》(第240号)收悉。经与区经济信息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政策保障,持续加大信贷投放。严格落实市级《关于进一步助力企业抒困政策措施的通知》《支持服务业等困难行业抒困恢复的十条措施》《重庆市金融服务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从运用支农支小等专项再贷款工具、落实LPR下行、加强服务业、零售业、运输业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方面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通过提供中长期贷款、降低利率、展期或续贷支持等方式,积极支持受困企业抵御疫情影响,不得盲目限贷、抽贷、断贷,更好满足小微企业用款需求。同时,我区制定印发《重庆市綦江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评价奖励办法》,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简化办理流程、提高贷款发放效率、降低贷款利率,支持我区民营企业发展。截至20225月,全区银行机构发放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32.65亿元,同比增长6.22%

(二)持续开展产融供需对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切实发挥政府对地方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定期组织银政企对接交流会议,进一步改善银企合作关系,加强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的沟通联系,建立银企对接交流平台,及时提供供需信息,解决银企信息不对称矛盾。同时,建立企业定期培训制度,积极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加强企业培训力度,组织企业人才进高等学府进修、外出考察学习、聘请专家专题培训等,为企业提供最新的知识信息培训。在今年4月,结合“千人进千企”活动,深入企业开展需求摸排,现已收集101家企业相关需求,正在对接银行机构。同时,在上半年召开银政企对接工作会2次,现场授信30亿元,新增放贷21.1亿元。此外,依托“央地金融綦江工作站”成功助推在綦企业申报发行绿色债券22.4亿元,较年初增长2.4亿元;推动金融机构发放绿色贷款72.8亿元,较年初增长14.8亿元,增长率25.6%,有力促进金融政策落地落实。

(三)发挥政府增信作用,加强担保体系建设。一是科学运用中小企业增信基金,持续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解决企业融资增信措施不足问题。今年来,中小企业融资增信续贷1笔,共计150万元。截至目前,中小企业融资增信基金当累计发放增信贷款1384.86亿元。二是建立企业应急转贷机制,设立5000万元的企业发展基金,保本微利市场化运作,企业发展基金12笔,金额6350万元,累计41722.0234亿元,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三是建立担保费补贴和担保风险补偿机制。修订《重庆市綦江区融资性担保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对担保贷款企业实行担保费补贴2%,将企业担保费降至1%以下,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区内担保公司按每笔代偿项目实际损失进行补偿,降低担保公司经营风险,提高担保公司积极性。截至5月末,累计补贴200笔共1146.95万元。

(四)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企业直接融资。根据《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我区企业改制上市的意见》,对企业在全国和区域性资本市场挂牌进行财税扶持和奖励,提高企业积极性,降低企业上市成本。引导私募股权基金投资实体经济。一是鼓励股权类投资企业落户。出台《重庆市綦江区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发展实施办法》,对落户我区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和股权投资企业实施财税扶持政策。目前,已按程序兑现奖励65.8万元。二是出台《重庆市綦江区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我区产业发展基金运行和管理。国有资本出资3000万元,发起设立1亿元股权投资基金,筛选区内优质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三是设立种子基金,首期规模500万元,目前,已向14家科技企业提供免息信用贷款370万元。

(五)持续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搭建信息交互平台。推动政务数据信息向金融机构开放,为金融机构提供全方位、多角度的企业信用信息支撑,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信息不对称、信用信息不透明和金融机构信心不足等问题。当前,我区正在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已推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0 条工作措施,包括归集各类信用数据、建设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等,形成全面涵盖各街镇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实现信用信息“一网通查、一键搞定”。同时,各行业各重点领域开发大力实施信用惠民便企“信易+工程,如“长江渝融通”,綦江区注册企业149家,授信金额17482万元、“渝快融”,綦江区注册企业有6956户、获得融资71522.73万元、“渝企金服”,綦江区注册企业280家,获得融资8133.98万元,以及“中标贷”等融资服务APP,运用大数据手段和互联网技术,为企业提供便捷金融服务,帮助银行机构授信评估,进一步降低信用风险,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

二、下步工作重点

(一)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支持区属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将知识产权、经营权、商业票据等纳入反担保抵押质押范围。支持金融机构开展仓单保单融资、福费廷业务、出口退税账户质押贷款等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信贷政策,积极争取信贷资源,扩大信贷增量。

(二)发展产业投资基金。改革财政资金分配机制,扶持产业发展的财政性资金不低于50%用于设立产业发展引导基金;支持区属国有企业以“母基金”与“专项基金”模式,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对我区铝精深加工、汽摩整车及零部件、康养等重点产业和领域进行投资。

三)支持企业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认真落实鼓励民营企业进入多层次资本市场扶持政策,推动民营企业挂牌上市融资。引导民营企业优化融资结构,发展股权、债券等直接融资。优先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企业发行私募债券,为债券融资给予风险缓释。

(四)健全银政企对接机制。健全区银政企对接联席会议制度,推动银行与企业深度沟通信贷政策、信贷产品、授信条件及风控措施,切实解决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融资不通不畅问题。

(五)积极推广政策性保险。推动开展农产品价格指数保险、巨灾保险、出口信用保险,提升民营企业抗风险能力。

此复函已经唐启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督管理委员会

              2022628

 (联系人:毛玉华,联系电话:8171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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