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15号提案的复函
周兴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綦江装配式建筑业发展的建议》(第115号)收悉。经与区国资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政府引导,完善配套激励措施
严格执行《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綦江府发〔2021〕16号)文件精神,我委充分利用在初设和施工图审查环节的监管职能,全面加大装配式建筑的推广力度。目前在激励和支持装配式建筑企业和项目发展上虽然给予容积率奖励、资金监管放松、允许提前预售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但由于受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和2021年下半年以来销售低迷的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筹集困难,销售回款放慢,开发企业资金异常紧张,房地产行业复工复产资金缺乏,导致开发商新开发意愿不强。
二、进一步引导产业转型,加快完善产业链条,培育龙头骨干企业集群
一是制定綦江区装配式产业链,进行招商策划、项目包装,形成招商合力,力争引进头部企业,带动产业快速发展。二是积极推进建工集团研发中心和实训基地项目,是我区高新区创建需配套实施的项目,同时,也是提升我区装配式基地实力的项目。两个项目建成后,我区装配式基地可实现研发、生产、安装一体化。目前,建工集团研发中心和国家级实训基地已委托建工集团设计院正在进行设计。
三、搭建银政企对接平台,落实绿色金融支持政策
截至 2021年底,我区成功助推在綦企业申报发行绿色债券 20 亿元,推动金融机构发放绿色贷款余额 56.10 亿元,增幅12.41%,有力促进金融政策在重点领域的落地落实。为进一步落实绿色金融支持政策,我们将坚持多措并举,一是引导鼓励金融机构加强建筑领域金融资源投放,进一步丰富金融 产品、拓展服务功能、优化客户体验,以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二是鼓励建筑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组织开展资本市场业务培训,精准指导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开展规范改制、投融资对接等,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三是探索金融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各金融机构应对建筑业企业采取差别化授信政策,对行业中经营状况好、信誉佳的企业可通过开展施工合同融资贷款、应收账款融资贷款等业务给予信贷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智能建造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争取相关财税优惠政策;鼓励银行机构在授信额度、投标保函、质押融资、利率优惠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探索企业应收账款作为质押担保;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支持建筑业企业按规定享受贷款周转支持政策。
此复函已经杜万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27日
(联系人:陈晓飞,联系电话:4867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