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三届一次会议第101号提案的复函
田雨鹭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的建议》(第101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城市管理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现有老旧小区改造政策
按照中央关于城镇老旧小区的定义,我区老旧小区的范围包含古南、文龙、通惠、新盛及三江五个街道,建成于2000年前(局部可扩大至2005年)、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正常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得住宅小区。我区现有老旧小区116个,涉及2271栋、3162个单元、37623户、建筑面积361.38万平方米,拟分年度、有计划实施,故暂时不能将将乡镇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设施项目中。
二、加强部门协调、统筹推进
一是制定下发了《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庆市綦江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綦江府办〔2020〕35号)等指导性文件,对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区规资局、区城管局、区教委、区文旅委、区民政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经信委、区卫健委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进行了责任分工,明确了各自职责。 二是明确将基础配套设施更新改造、房屋公共区域修缮改造、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造作为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实施内容。三是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由区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和项目业主参加,每月召开一次项目推进会,主要解决存在的问题,推进项目改造进度。确保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的使用效益,保证老旧小区资金使用公开、公正和透明;
三、整合资金,多渠道筹集改造资本
一是整合改造资金。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我委共同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项目,在确保与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的区域、范围保持一致的同时,进一步加大单个项目投资资金。二是按照区政府《关于供水、供电、燃气等管线运营单位配合做好綦江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21—25)和《关于通信管线运营单位配合做好綦江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专题会议的纪要》(2021—26)等文件要求,由管线单位和建设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共同出资,更新改造管线设施,规范管线布局,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提升小区品质;三是吸引社会资本,引进养老、托幼、超市、银行、邮政快递、家政保洁等社会资本和机构参与我区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
此复函已经杜万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联系人:罗正,联系电话:13618219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