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291号提案的复函
黄炳乐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筹建企业中老年职工身体康复疗养中心的建议》(第291号)收悉。经与区医保局、工业园区管委会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綦江工业园区成立于2006年,主要发展汽摩整车及零部件、建材及铝加工等传统制造业,但在前期规划时,对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考虑不足,未预留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土地,目前工业园区暂无条件建设企业中老年职工身体康复疗养中心。同时鉴于当前财政困难及编制紧张的现状,由政府投资建设企业中老年职工身体康复疗养中心条件暂时不成熟。
企业职工是企业的核心“资产”,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生力军,关心企业职工身心健康,是社会责任,是民生工作。企业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为职工购买医疗、工伤等保险,企业职工确需治疗的,可到区内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目前,区人民医院为“三甲”综合医院,区中医院为三级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为“二甲”妇幼保健院;23个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完成等级评审工作,其中6个成功创建甲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另外还有7家厂矿职工医院、20家民营医院、140个诊所为企业职工提供多元化健康卫生服务。同时,区精神卫生中心联合区人民医院在其河东院区联合开设綦江区医学睡眠中心,联合东溪镇中心卫生院开设了“双心门诊”,可为企业职工提供心理咨询和治疗服务。
若今后条件成熟,区卫生健康委将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筹建企业中老年职工身体康复疗养中心,也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引入社会资本兴建疗养中心。区卫生健康委也将加强技术指导,对符合医疗机构设置标准的及时验收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若符合申请医保定点的条件,区医保局也将按规定纳入医保定点,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在该机构就医时则可享受相应的医保待遇。
此复函已经陶晓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赵进,联系电话:85895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