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79号提案的复函
曾祥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的建议》(第79号)收悉。经与区委编办、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2019年2月11日,重庆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9〕21号),第十六条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所)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应当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核定的执业范围提供医疗、保健、康复、护理、安宁疗护等服务,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其为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明确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
第三十五条规定,“区县政府应当坚持‘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等原则,建立健全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收支预算管理制度。”目前,我区古南、文龙、三江、新盛、通惠5个街道共设置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区财政予以分类保障。2019—2020年,区财政落实基层社区卫生医疗经费保障9200余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798.26万元,基础建设1105万元,设备配置637.8万元,基本公卫2659.41万元。6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配备了常用药品,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CR或DR等设备,文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还配置了CT,为辖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健康教育、计划生育、康复等服务。2020年9月,区财政还投入了420万元完成了文龙街道九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整体迁建。
同时,区卫生健康委、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等部门均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区卫生健康委一是在每年制定卫生健康系统公招计划时,统筹考虑编制使用,向基层医疗岗位适当予以倾斜,有效补充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卫生人才培养,以医共体建设为抓手,由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开展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开展学科建设、查房带教、人员培训进修等。三是加强区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下派,严格落实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区县级及以上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医师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基层或者对口帮扶医疗机构累计服务不少于1年的制度,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四是依托区人民医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每年接收区内各级医疗机构进修学习约100人次,区中医院接收约50人次,全区全科医师转岗培训93人次。区委编办积极配合做好编制使用相关工作。区人力社保局根据《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渝人发〔2006〕44号)规定,积极支持区卫生健康委采取公开招聘和基层医疗考核招聘等方式公招包括社区卫生服务在内的基层卫生医务人员。2015年以来为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医务人员381名。今后,区人力社保局将继续支持区卫生健康委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加大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力度,及时为基层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补充人员,提升社区医疗人才队伍的专业化水平。另外区人力社保局将继续做好社区医务人员职称评价服务,进一步加大职称评聘向基层医疗机构倾斜的力度,落实好各项绩效工资政策,要求各单位在分配时向基层岗位倾斜,向重点岗位和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及医、护、技、药、管倾斜。即使在岗位紧张的情况下,采取高岗低用、周转使用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岗位晋升问题,增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吸引力,引导基层医护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加强区卫生服务机构人才队伍建设。
最后,在完善社区卫生服务运行机制方面,一是建立科学合理的补偿机制。2010年11月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破除以药补医,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2019年底取消了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了医疗服务价格,将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耗材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二是规范公开招聘和遴选流程,严格落实人员准入和注册制度,规范医务人员依法执业。三是强化医务人员绩效考核,突出岗位工作量、服务质量、行为规范、技术能力、医德医风和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职称晋升、个人薪酬挂钩。
此复函已经陶晓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王乾坤,联系电话:85895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