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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297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297号提案的


彭忠、陈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迁建通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建议》、《关于重新规划建设通惠街道卫生院的建议(并案)》(第297237)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东部新城管委会、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中心基本情况

綦江区通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通惠街道老场,始建于1959年,医院占地面积1.7亩,业务用房面积约4200平方米,含通惠院区2556平方米和九龙院区(位于沙溪路)1654平方米,现有在岗职工80人,编制床位72张(实际开放床位85张)。主要承担辖区及周边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的基本医疗服务,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协管、妇幼保健、健康教育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面临主要问题

20201月,綦江区进行区域规划调整,新成立通惠街道,辖区面积59.1平方公里,辖13个村居。按照属地化设置和管理原则,行政区域规划调整后,九龙院区在文龙街道辖区范围内,已不宜作为通惠社区服务中心的业务用房,现仅为过渡性使用,待与文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交接后,通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应该搬回通惠院区,而通惠街道老场,地处新城边缘,交通极为不变,房屋非常陈旧,面积狭小(1.7亩),且为坡地式,结构布局极不合理,消防安全隐患大,院感防控难度大,不能满足辖区及周边居民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等健康需求,即通惠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面临无处可搬的困境。同时,该中心主要的业务开展和收入来源均在九龙院区,搬离九龙院区后,中心根本无法正常运行。

三、迁建的必要性

通惠街道是綦江区的主城拓展区,是未来綦江城市核心区域、政务文化中心、商贸金融中心、科教体艺中心,目前居住人口已达到7万人,未来3-5年人口约15万左右。根据《重庆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办法》(渝府办发〔201921号)文件规定“各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应当至少设置1所政府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必须要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机构的设置和建设情况纳入市对区的考核。因此,鉴于通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实际情况,原址改扩建不具备可行性,为达到规划设置要求,促进新城区的发展,加强该区域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半径、交通条件等因素,为更好的服务辖区居民,迁建确有必要且非常紧迫。

四、工作推进情况

在今年编制“十四五”时期的项目储备时,重点向基层倾斜,立足提升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已将通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纳入“基层卫生院改造升级”计划,并编入了卫生事业项目储备库,计划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000平方米。前期已开展用地规划选址工作,多次向区政府报告,协调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但暂未能落实。

下一步,我委将会同相关单位,牵头落实好土地、规划等前期工作,积极包装项目通过区发展改革委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区财政局统筹好中央、市、区级专项资金安排,优先支持通惠街道卫生院基本医疗设施设备配置,为项目尽快启动建设创造条件,与各部门群策群力,共同配合、努力加快推进通惠街道卫生院建设,尽早满足通惠新城日益增长城市居民的基本就医需求。

此复函已经陶晓锋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730

(联人:邵正奎,联系电话:858950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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