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215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215号提案的
复 函
牟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501公交线路延伸到三角镇塘垭村的建议》(第215号)收悉。经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2017年区委、区府批准实施《綦江区新开通17条公交线路实施方案》要求:一是根据道路状况分期分批分节点开通城区至各街镇和成熟景区公交线路(直达或转达);二是对新开通公交线路首未站及沿线港湾式公交站由线路所在街镇完成建设工作;三是按成熟一条开通一条的原则;四是区交通局、区公安局、区应急管理局等单位要对公交开行沿线道路通行状况及交通安全设施设备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开通。
目前,已开通綦江北部片区14个街镇公交客运线路,我局已编制完成南部7镇公交开行方案报区政府。待南部7个街镇公交开通后,我局道路运输事务中心将对至三角塘垭村沿线进行专项调研,根据沿线群众出行需求制定公交开行方案报区政府,待审批同意后择机开通。
此复函已经廖小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2021年7月21日
(联 系 人:刘启强,联系电话:4866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