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的复函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172号提案的
复 函
李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设农村公路会车道的建议》(第172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目前针对我区部分建成时间较早的农村公路,会车道不满足现有通行要求,确有需求增设会车道的,我局采取街镇申报、现场规划、逐条解决的原则进行。增设后会车道个数约为每公里5~6个,新增会车道大小与新建农村公路的相同:错车道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6.5米,有效长度10米,两边各设5米渐变段(即有效会车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
交通三年行动以来,我区对新建农村公路附属设施提高要求,其中针对错车道,按照规范,每公里应设置错车道3~5个(即平均每200~333米一个),对于有效面积不足30平方米或形状不满足要求的一律计入加宽面积,目前每公里新建农村公路加宽面积(除错车道)约为每公里200平方米,可以较好的满足错车需求。在检查验收过程中我局也严格按标准进行。
此复函已经廖小云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交通局
2021年7月1日
(联 系 人:马豪,联系电话:13594158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