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349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綦水函〔2021〕49号
关于区政协二届五次会议第349号提案的
协办意见
区应急局:
现将《关于在全区分级建立防汛物资仓库的建议》(第349号)的协办意见送上,供你们答复委员时参考:
针对委员提出的相关建议,我局认为可行。机构改革过后,按照职能职责我局已将原代管的区级防汛抗旱物资移交了贵局,由贵局统一进行管理储备和调度。
目前我局储备了一定数量的防汛物资,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方式进行储备。局机关集中储备主要有抽水泵、升降灯、发电机、橡皮艇、救生绳、等少量小型防汛物资,对大型抢险设备缺乏。中型水库、小一型水库及水电站因设有管理房,储备有少量防汛抢险物资,小二型水库由于建设年份早未配建管理房,防汛物资由街镇防汛机构统一储备。
我局由于缺乏专业抢险设备操作人员,均以小型防汛物资储备为主,仅用于临时险情处置,不能完成水利工程抢险需求。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贵单位协作,相互配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共同建立健全防汛物资储备管理机制。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1年5月31日
(联系人:杜娜,联系电话:13896908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