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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8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2024-12-06

杨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中小学增设学习民法典课程的建议》(第385号)收悉。经与区司法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为中小学增设学习民法典课程的建议可行。

一、工作开展情况

自《民法典》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已将民法典纳入法治宣传进校园、进课堂主要内容,各中小学广泛开展民法典知识宣讲、法治文化作品创作等活动。

(一)夯实关键阵地。充分发挥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堂主阵地的作用。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是立德树人的关键课程。《民法典》部分相关条文现已进入中小学道德与法治教材,既是中小学思政课教学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学其他相关知识的重要素材。《民法典》进课堂已经成为了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常态教学要求。

(二)建立工作机制。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八个一”工作法,即通过明确“一个课件、一堂课、一个阵地、一次实践、一次心理咨询、一名法治副校长、一名法治辅导员、一名法治讲师”,系统梳理9个责任单位职责范围,细分各责任单位各时间节点工作任务,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闭环。

(三)配备工作队伍。强化青少年普法队伍建设,在现有中小学道德与法治专业教师的基础上,不断充实“青春护航”讲师团,增补法治讲师至77名,全面开“点菜式”授课,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了人才保障。法治讲师联同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充分利用春、秋开学季,深入全区83所中小学“按需”开展青少年普法讲座,精准普法。2023年秋季以来,各方积极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讲座100余场次。

(四)开展各类活动。创新性开展沉浸式法治文化体验课堂——“普法‘剧本杀’”,充分把握青少年的认知特点,将法治文化特点与青少年兴趣热点充分融合,把“案例”变为“故事”,用“故事”讲述“法理”,有针对性地讲深、讲透、讲活法律条文,引导青少年深入思考、积极讨论,让青少年在亲自参与“探案”的过程中不断提高法律意识,树立法治涵养。我区“普法‘剧本杀’”青少年法治文化活动自2023年初启动开展,实现城区中学全覆盖,受到了人民网、重庆电视台等主流媒体的报道。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持续完善并积极践行“八个一”工作法,进一步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闭环。二是进一步丰富民法典宣传教育资源,持续整合各部门典型案例、法治文化产品等资源,融入中小学法治教育课堂,促进民法典入脑、入心、入行。三是不断创新宣传教育载体,充分把握青少年的认知特点,将法治文化特点与青少年兴趣热点充分融合,继续围绕民法典创作系列“普法剧本”,积极探索创作以民法典宣传为主要内容的情景剧、文艺节目等法治文化作品,推动民法典宣传载体多样化。

此复函已经蒲德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4620

(联系人:王永,联系电话:023-8588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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