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04号建议的复函
余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学生心理问题检查渠道,对学校实施有效帮扶的建议》(第304号)收悉。经与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綦江区的心理问题学生诊断治疗中心,或者在三甲医院中建立相应科室的建议。
綦江区目前有一所公立心理健康中心——綦江区心理健康中心(未成年人心理辅导站)。该中心成立于2020年4月,位于綦江区文龙街道石佛岗24号(原急救中心),是一所集心理咨询、心理体检及心理疾病防治为一体的心理健康服务机构,重点为儿童、青少年等重点人群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总面积 2000 余平方米,有医生 5 人、护士 6 人、医技 1 人,其中,高级职称 1 人,中级职称 5 人,初级职称 6 人,心理治疗师 6 人;中心开设有青少年情绪障碍专病门诊、心身疾病科、睡眠医学科主要以物理、药物及心理治疗等,根据不同病情特点制定个性化诊疗方案,开设有多导睡眠监测仪、经颅磁治疗仪、睡眠放松舱、团体生物反馈仪、经颅微电流刺激仪、心理 CT 测试系统、心理体检系统、光照治疗仪、VR治疗仪、宣泄系统、沙盘治疗仪、植物神经递质检测及压力检测等多种专业检测及治疗设备。该中心能够为全区学生提供规范的心理评估、诊断、治疗和康复训练等方面的心理健康服务。
二、关于学校与专业心理诊断机构形成帮扶关联,由专业机构为学校提供技术保障的建议。
(一)建立了精神心理卫生专家与学校结对帮扶机制。近年来,区心理健康中心积极与全区高中、初中等学校合作,重点针对青少年开展心理健康服务,降低青少年因心理问题转变为精神疾病的发病率。截至目前,已接诊青少年约 4000人次,达到治愈返校约 3600人次,返校率达到 90%。目前,区心理健康中心携手綦江区永新中学成立了綦江区首个医校合作共建“阳光校园”项目,开启了“校-家-社-医”心理健康服务模式的探索,每年对永新中学全体学生开展心理筛查500余人次,及时干预危机个案5人次,并对全校教师进行心理健康培训约 150余人次,为我区青少年行为问题与精神障碍的早宣传、早筛查、早发现、早干预、早转介、早诊断治疗、早康复等工作建立起医教协作探索试点,该项目获市宣传部“甜甜虎”心理健康教育推选活动优秀公益项目。接下来,区卫生健康委和区教委将以点带面,在全区学校中全面推进医教结合工作模式,进一步促进我区儿童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深化筛查、评估和干预机制。区教委于2021年心理辅导室第三次建设项目采购中,购买了1套区域心理健康管理云平台,每一所公办学校均有心理测评端口。自2022年起,每学年都对小学四年级至高三年级学生进行了心理筛查,印发指导文件,要求学校对初筛黄色预警学生由班主任进行一对一访谈,橙色预警学生由学校心理健康教师进行心理辅导,红色预警学生立即实施干预并联系家长,协助家长或获得家长授权后转介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学校和教师做好跟踪服务,给予家长和学生提供支持,保障学生能够及时有效地得到全方位的心理干预和治疗,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识别、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
三、关于建立心理问题学生的完整休学复学制度的建议。
(一)关于学生休学的规定。目前,区教委关于学生因心理问题休学的情况有明确规定:一是对于医生诊断有严重心理疾病、精神疾病或自杀危机,要求休学或请假一段时间接受治疗的学生,学校要积极配合医生建议办理学生休学,在学生休学期间定期联系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治疗进展、康复情况,并做好动态管理记录。二是医生诊断学生有心理疾病但无严重心理危机,建议学生边药物治疗边上学的情况,学校做好学生在校期间的全程动态管理,嘱咐心理教师、班主任、心理委员积极关注患病学生,保证学生在校的安全,同时给予学生各种心理支持,建议学校和学生签署《不自我伤害契约书》,和学生家长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对于在实际工作中,有一些家长不听从学校和医院的休学建议,甚至不积极进行规范治疗,坚决要让孩子上学的问题,建议学校跟家长签署《安全责任承诺书》,同时要求学校建立一生一档和工作专班,为学生和家长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二)学生复学流程。如果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专业治疗后,情况基本稳定,需申请复学,区教委制定了学生复学流程:一是复学前要向学校出具正规医疗机构出具的学生就医信息、医生签署的疾病康复证明或建议复学证明;二是学校心理辅导室要对学生的心理状况进行评估,并告知复学后可能会面对的压力及问题;三是家长需填写复学申请书,承诺在学校期间病情复发的后果及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四是学校要与学生及其家长会面,共同议定适当的复课时间和细节,制定学生防备预案;五是经学校心理辅导室确认后同意学生复学,心理教师填写好复学会谈评估内容的告知书,家长按照学校要求办理复学手续。同时要求班主任和心理教师要密切关注学生情况,帮助该生建立良好的支持系统,引导同学避免与其发生激烈的冲突。组织班级心理委员及其他同学帮其建立互相支援的朋辈关系。心理教师要定期与该生谈心,并通过其他人员(心理委员、学科教师、班主任等)随时了解其心理状况,对学生心理健康情况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班主任及学校相关科室。班主任要将该生情况告知科任老师等相关人员,并提醒其他同学不要随意讨论、传播该生信息,以便更好地保护该生。
此复函已经蒲德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联 系 人:王小梅,联系电话:13308306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