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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96号建议的复函
乐洪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配备中小学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的建议》(第096号)收悉。经与区委编办、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 配备专兼职教师。根据2023年4月27日《教育部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 年)>的通知》要求:“中小学每校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鼓励配备具有心理学专业背景的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在区委编办、区人社局的支持下,我委自2019年至今,共招聘专职心理健康教师12名,其中9人为硕士研究生。目前,全区83所公办学校共配备了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96人,其中65人具有心理学相关学历背景或人
社部心理咨询师资格证书,能够正常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
2. 强化教师技能提升。近年来,区教委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不断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水平。区教师进修校每年都会选拔心理教师参加国培、市培项目,每个寒暑假组织心理健康教师开展假期研修专题培训,并把此项培训纳入继续教育考核,确保培训效果。区教科所通过开展教研活动、举办技能竞赛、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学科素养。区中小学卫生保健所制定了教师专业胜任力提升培训三年计划,并于2021年与中盛普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培训合同,将为全区每所学校培养3名心理健康教育教师。
3. 开展好业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国家课程中关于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内容。把心理健康教育作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利用好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上好每周0.5课时的心理健康教育课,开展好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会课或心理讲座,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的教研活动和课题研究,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质量。二是做好问题干预,对于排查发现的有心理健康障碍的学生制定针对性干预方案,强化学校服务功能,设置专门心理咨询渠道,同时在家长的配合下,邀请第三方心理健康专业机构提供及时干预。对于重点对象,建立学校负责人和班主任与学生谈心谈话制度,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变化,对发现有厌世情绪、轻生企图或有自残自杀行为等严重情况者,立即由家长监护人带其就医。三是实施好家校互动。要求各中小学校组织教师通过电话、微信、短信等多种形式,与家长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状态、心理动态和遇到的困难,予以化解。向家长普及家庭教育知识,为家长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协助家长与孩子形成良好的亲子关系,形成家校育人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区教委将根据师资、编制等情况,结合学校实际需求,进一步加大中小学专职专业心理健康教师的配备力度,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二是进一步强化心理健康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研讨、专题培训、课题研究等形式,提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队伍的水平,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创新工作方法。
三是加强家校协调联动,指导家长科学理性地开展家庭教育和心理疏导,在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家校联系的过程中,帮助家长了解不同成长阶段青少年的心理情况,帮助家长营造更利于孩子成长的环境。
此复函已经蒲德莉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联 系 人:王瞳欣,联系电话:023-8588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