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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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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1号建议的复函
涂光绪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投入支持中峰镇医院提升中医康复等综合医疗保障水平的建议》(第181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 医疗提速”工作要求,持续推动基层医疗机构发展。
一、推进基层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和等级评审。目前23家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完成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医疗机构等级评审,成功创建6家甲级,其余10家达到乙级、7家达到丙级。到2025年,我区力争新增甲级乡镇卫生院2家,7家丙级乡镇卫生院达 到乙级标准。
二 、推进医共体“ 三通 ”建设。一是建立医共体“资金池”。每年筹资1000万元建立基层医疗卫生发展“ 资金池”和区级技术服务协作“ 资金池”。累计拨付23万元支持中峰镇卫生院发展。同时近三年,财政投入中峰卫生院达800余万元。二是推进了“ 区聘镇用”改革。连续下派区级医院康复专业、中医专业主治医生全脱产在中峰镇卫生院服务1年,指导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和临床业务提升。三是推进优质医疗资源共建共享。建成区域影像、心电、检验3个中心,累计共享医疗诊疗资源服务13万余人次,基本形成“基层检查、上级诊断”格局。
三、充分利用项目政策。一是开展卫生健康领域设备更新改造使用财政贴息贷款工作,加强基层医疗设备配备更新。目前辖区23家基层医疗机构实现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彩超、DR(CR)“三大件”全覆盖及更新换代,基层辅助诊疗条件进一步优化。 二是我委正在积极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支持我区医共体基础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针对的是基层医疗机构业务用房改造和设施设备提档升级。目前,该项目已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下一步,我区将持续加强紧密型医共体建设,统筹好中央、市、区级专项资金,在项目资金分配时进一步加大对中峰镇卫生院的倾斜。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加大力度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中峰镇卫生院急需医疗设施设备投入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 陈卓,联系电话:023-8589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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