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83号建议的复函
罗香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三角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的建议》(第383号)收悉。我委对此高度重视,经与三角镇政府认真研究,积极谋求推进措施,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綦江区三角镇卫生院新建业务楼工程已纳入我区“ 十四五” 医疗卫生规划建设储备项目。项目建设规划为新建业务用房4000 平方米,实施有关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及当地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扶持政策,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及亚投行贷款,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筹备问题。二是积极推进迁建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做好组织协调,向上衔接、沟通和汇报等工作,争取綦江区三角镇卫生院新建业务楼工程尽早开工。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潘碧清,联系电话:13628386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