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8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11-22
字体:

罗香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三角镇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的建议》(第383号)收悉。我委对此高度重视,经与三角镇政府认真研究,积极谋求推进措施,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綦江区三角镇卫生院新建业务楼工程已纳入我区十四五医疗卫生规划建设储备项目。项目建设规划为新建业务用房4000 平方米,实施有关配套设施建设,计划总投资2500万元。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了解掌握中央及当地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方向和扶持政策,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及亚投行贷款,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筹备问题。二是积极推进迁建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做好组织协调,向上衔接、沟通和汇报等工作,争取綦江区三角镇卫生院新建业务楼工程尽早开工。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5

(联系人:潘碧清,联系电话:13628386353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