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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8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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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家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扶欢镇卫生院选址重建、整体搬迁的建议》(第98号)收悉。我委对此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积极谋求推进措施,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我委组织人员多次到扶欢镇卫生院实地调研,并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 ,了解扶欢镇相关规划以及园区建设推进情况,结合医院创建等级医院需求,拟准备将扶欢镇卫生院旁边的綦江区化肥厂闲置房屋,通过购买方式,将资产转到扶欢镇卫生院名下,并积极谋划项目,争取上级资金进行建设。园区预留了医院建设用地,待园区发展成熟之后,再进行搬迁建设。

二、下一步措施

根据您的建议,下一步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及时了解并掌握中央及当地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围绕国家产业发展方向 和扶持政策,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相关项目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券及亚投行贷款,解决项目建设资金筹备问题。二是积极推进迁建工程前期手续的办理。做好组织协调,向上衔接、沟通和汇报等工作,争取扶欢镇卫生院迁建工程尽早开工。

重庆市綦江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625

(联系人:潘碧清,联系电话:13628386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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