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88号建议的复函
李崇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三角镇红岩村打造“老瀛山下·红岩谧境”主题特色民宿村的建议》(第388号)收悉。感谢您对綦江文旅发展的关心与支持,经区发展改革、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委、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区市场监管局、三角镇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高站位谋划的建议
根据2023年11月《重庆市“小县大城”“强镇带村”试点工作方案》,我区三角镇、赶水镇纳入试点范围。一是编制村庄规划。区农业农村委委托重庆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红岩村村庄规划(2024—2035),规划目标为:建设知名高端民宿集聚地。同时规划对三角镇红岩村的旅游民宿开发运营模式、品牌打造等进行详细阐述;二是印发实施方案。2024年5月21日,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重庆市綦江区“强镇带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三角镇红岩村打造农文旅深度融合的“秀美三角·休闲乡村”做了明确定位,提出支持红岩村依托綦江国家地质公园老瀛山景区和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探索“一步两亿年,奇趣红岩村”共建共享、生态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打造“康养文创+地质科普”的地质科普文创型民宿群;三是制定工作计划。根据《重庆市綦江区“强镇带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3年—2025年)》,进一步明确了三角镇“强镇带村”试点政策改革清单,2024年将在三角镇启动红岩村特色民宿群项目、红岩村和美乡村示范建设项目、传统村落保护发展项目等,同时启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根据试点要求,在红岩村推动《綦江区人口迁移制度改革试行方案》,允许其在就业创业地落户,鼓励以资本、技术等方式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深化合作,支持“新农人”“农创客”等城市人才到红岩村就业创业,畅通城市人才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下一步,我委将在区委区府的统一规划部署下,全力参与三角镇红岩村民宿集群项目建设。
二、关于高质量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区文化旅游委把旅游民宿发展作为文化旅游高质量发展重点。一是加强旅游民宿产业发展的调研。会同专业咨询机构深入开展乡村旅游民宿发展研究和民宿项目咨询策划并形成《綦江区康养民宿产业发展研究》报告。今年3月,我委围绕三角镇红岩村等乡村旅游资源策划旅游民宿(集群)项目,通过市文化旅游委邀请旅游民宿领域专家团队亲临三角镇红岩村实地调研,就依托老瀛山景区打造旅游民宿项目在包装策划、建设运营等方面进行专业指导。关于编制《綦江区民宿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相关事宜,目前区级层面无制定地方标准权限,我委将依照《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065—2019)及第1号修改但要求和旅游民宿等级评定复核相关规定,进一步开展旅游民宿发展的标准化指导;二是积极谋划文旅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自2023年始,我委积极谋划促进文旅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初拟《綦江区促进文化旅游体育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扶持政策对评定为国家等级旅游民宿的民宿项目制定了相应扶持政策,但基于财政等因素影响,扶持政策暂未试施行;三是精心规划,打造民宿精品。《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红岩村村庄规划》设计了9个风格和而不同的院落组团,有耕读氛围浓厚的中高端民宿集聚区、依托瀛山风景的中端民宿集聚区、小隐于野的高端品牌民宿集聚区、富有烟火气的民宿服务区、小隐于野的高端品牌民宿体验区等,并谋划研学科普、运动休闲、文化体验、农业观光等四大活动体验业态。下一步,我委将继续加大乡村旅游民宿发展业务指导,严格对照国家行业标准进行标准化、规范化指导,适时邀请专家持续为旅游民宿发展提供专业咨询和智力支持。同时积极宣传等级旅游民宿评定标准,支持符合条件的旅游民宿评定国家等级旅游民宿,用典型示范带动行业整体发展。
三、关于高水平运营的建议
关于成立三角镇红岩村乡村民宿公司的建议,《重庆市綦江区三角镇红岩村村庄规划》对民宿开发运营机制也有相应思考。提出政府深度参与(提供政策支撑、基础保障和统筹协调),村民合作、村组自营、村企合作、政村企合作4种合作经营模式和国企平台运营、社会投资人托管、农户合作运营3种运营模式,根据《重庆市綦江区推进强村富民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綦委农办〔2023〕30 号)文件要求,区农业农村委和区市场监管局共同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探索创办“强村公司”,区级层面已成立由区农业农村委、区建委等部门组成的工作专班负责三角镇民宿集群建设事宜。下一步,农业农村委将积极指导红岩村在符合发展需要和尊重集体成员意愿前提下,探索发展旅游民宿产业,带动村民发展,真正实现强村富民。
此复函已经胡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6月25日
(联系人:徐维超,联系电话:023-48651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