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57号建议的复函
刘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分批次更换体育健身器材的建议》(第DH357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石角镇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增加区划拨到镇级专项资金预算,由镇自行采购相关健身器材”的建议
区财政局回复:近年来,区财政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筹措资金支持街镇体育健身器材更新维护工程。每年安排体育健身设备专项资金12万元,专项用于街镇健身器材的更新和维护。下一步,区财政局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街镇体育健身器材更新维护的投入力度。
二、关于“由文旅委等相关部门配送健身器材进行更换或修复”的建议
建议可行。
健身器材配送方面。从2021年开始,区文化旅游委(体育局)印发《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你点我送·健身器材惠民行动的通知》(綦体发〔2021〕6号),按照各街镇的需求,在全区范围内新采购和更新维护一批健身器材。近年来,我委坚持实施健身器材惠民行动,每年支持各街镇采购健身器材100余万元。我委也利用街镇例会、工作会议等告知各街镇申报流程和时间,今年3月,在第一季度街镇例会上又对申报要求进行详细说明,提醒有需求的街镇及时来函并附上需求表,也明确告知,由于资金紧张,确实无法完全满足所有需求,只能尽量解决。
健身器材维护方面。区文化旅游委(体育局)将健身器材配送到相关街镇后,均会与街镇签署《器材管护责任书》,明确各街镇对健身设施的管护责任,要求相关街镇做好健身器材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发现有超过安全使用期限或者存在安全隐患的健身器材,立即拆除,确保群众安全使用。石角镇为了确保群众能正常使用健身器材,也不定期派出镇文化中心工作人员和村居人员,对篮球架、乒乓台、健身路径等开展除锈上漆等维护保养工作。
接下来,我委会继续牵头做好健身器材配送和维护工作。一是持续开展好健身器材惠民工程,积极争取,充分调研,尽最大努力满足群众的健身需求;二是加强对街镇的检查监督,并将健身器材管理维护纳入对街镇的考核的方式,督促街镇做好健身器材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此复函已经胡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4年6月12日
(联系人:蒋玲,联系电话:023-48678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