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23号建议的复函
李飞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门前加强商户及单位门前三包的建议》(第323号)收悉。经与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做好宣传工作的建议
我区正在开展全国文明城区和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按照两项创建工作要求,我局、区市场监管局、属地街道等相关单位,已多次组织干部、志愿者对各沿街门店、商户、企事业单位的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开展宣传,要求各“门前三包”责任人做好本店范围内清洁卫生工作,店内设置带盖垃圾桶,不得乱丢垃圾纸屑,及时清洁经营场所,保持良好的卫生环境。同时要求店内货物码放整洁,标识清晰规范,不得销售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产品,已经发现将严厉查处。
二、关于加强巡查的建议
按照“门前三包”、食品安全工作要求,我局在设计制作的“门前三包”责任公示牌上,已明确门店管理职责,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由属地街道每月开展星级评定,督促门店、商家、企事业单位落实“三包”责任。同时,结合“五长制”,即街长、路长、巷长、楼长、店长,其中店长与辖区街道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以“门前三包”+“五长制”为抓手,引导社会组织和市民群众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区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各街镇食品安全包保干部作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和经营场所清扫消毒,同时结合日常监管、投诉举报、市民反映等加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排查,对督促整改不落实的,一律严厉查处。
三、关于设立奖惩的建议
结合全国文明创建工作,我局组织累计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8240份、设立五长6035名,创建“门前三包”“五长制”示范道路8条;区市场监管从各街镇评出文明商户107家并授予锦旗,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区商户维护綦江良好形象。同时,我局将积极与区发展改革委、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单位协调对接,探索将“门前三包”工作与企业诚信黑名单挂钩。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王潇,联系电话:13637912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