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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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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克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綦江城市道路照明系统的建议》(第265号)收悉。您提出的建议措施我局已逐步进行了实施,答复如下:

一是重视规划,详细制定了路灯的布局方案。2023年我局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改造项目,在前期进行了详细的研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优化了改造内容及投资方式,2022年6月经区政府同意将该项目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EMC模式)进行改造,并制作新方案。2022年8月,根据区财政局《关于綦江城区道路照明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改造方案建议意见的报告》、区发展改革委《关于綦江城区道路照明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改造方案相关情况的报告》批示要求,区城市管理局对改造方案进行了进一步修改。方案有详细的实施安排、技术指标、经济条款、改造点位等。

二是选用高效节能的路灯灯具。2023年我局实施的綦江城区道路照明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改造项目,将城区5572盏高压钠灯灯具改造为LED灯具。改造前总功率为1718.69KW,改造后总功率为463.57KW,综合节电率为73.03%,大大降低了耗电率。

三是安装智能控制系统。2023年我局建设的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将城区10座路灯箱变纳入了智能控制系统,该控制系统可以远程开关路灯,远程调节路灯开关灯时间,经纬度调节路灯开关灯时间等功能。智能控制系统还可以实时监测路灯箱变的电压、电流、电能等运行状态,方便及时发现故障并进行维修。目前该系统还在进一步完善中,十五五规划我局将实现城区照明智能控制系统全覆盖。

四是加强维护管理。精细管理,常态做好日常维护工作,2023年以来,处理群众照明投诉50余件;出动路灯高空作业车300余次;路灯保洁500盏次,维修路灯2300盏次,维修(更换)路灯线路17000米。维修灯饰50盏(次)、维修(更换)灯饰线路3000米。维修(更换)控制柜300次,确保亮灯率达98.5%以上,路灯装灯率达99%以上,新改建道路装灯率100%,街巷、社区无明显照明盲区。

五是开展公众教育宣传。我局利用12319等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道路照明系统的认识和保护意识,引导公众共同参与到道路照明系统的维护工作中来。

六是探索新的照明技术。2022年,我局对沙溪公园100套庭院灯采用太阳能路灯升级改造,移通学院至转关口大桥200套路灯采用太阳能路灯,实现了太阳能对照明的应用。2023年建设的九龙大道、天星大道300根灯杆改造项目,改造后,将传统灯杆改造为多杆合一的新型灯杆,新灯杆能集成各种标志标牌、电子广告牌,并能实现对路灯的单灯控制。

七是建立应急预案。我局制定了《綦江城区照明设施日常维修管理制度》,以应对不同情况下,不同照明设施的巡查处理方式。

八是引入专家咨询机制。2023年实施的綦江城区老旧小区单体楼栋楼层灯安装工作、綦江城区道路照明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改造项目、九龙大道、天星大道300根灯杆改造项目等。在规划、设计阶段有专门有资质的公司进行详细设计,相关图纸等均通过专家审核。在建设阶段邀请资质的公司进行监理,确保建设质量合格。

九是建立公众参与平台。我局建设綦江城管公众号,对包括城市照明在内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宣传、引导。提高道路照明系统的实用性和满意度。

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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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银华,联系电话:023-61286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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