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复函
白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食品安全监管的建议》(第115号)收悉。经与区市场监管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网络、执法车车载喇叭播放等方式,对夜市摊区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劝导,加强食品安全、食源性疾病等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
二是对夜市摊区进行统一集中规范管理。联合各街道统一规划夜市摊区,指导其夜市摊点的位置和布局,在夜市摊点实施“三限、三有、三控”规范管理。加大清扫保洁力度,保障夜市摊区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三是依法实施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对巡查中发现未备案的,主动采集相关信息,并告知办理备案手续规定。
四是建立夜市小摊食品溯源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督促摊点建立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做好食品原材料的索证索要和台账登记,要求摊点经营者选择正规供应商,确保原材料的安全和质量,避免使用过期、变质或劣质食材。要求摊点经营者严格遵守食品储存规范,保持食品的适宜温度和湿度,确保冷链设备正常运行,防止食品变质和污染。
五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根据夜市特点,适时调整监管力量、时段和频次,组织夜间执法力量,抓细、抓实、抓常现场巡查,保障监管人员在夜市期间不间断进行巡查。持续对餐饮、零售等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加大对违规夜市摊区的督查和取缔力度,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做好对夜市摊区经营秩序管理。
此复函已经由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王美婧,联系电话:136379092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