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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城市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01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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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高标准高质量深入推进垃圾分类的建议》(第001号)收悉。经与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融媒体中心等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綦江区政府应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切实抓好《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借鉴其它城市的先进做法,使垃圾分类工作成为一项政府的日常工作,并成为全区人民的自觉行动”建议

我局认为此建议可行。区城市管理局主要通过三个举措强化垃圾分类组织推进工作。一是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重视,2023年以来,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学习研究生活垃圾分类4次,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批示5次。2024年3月5日,我区召开垃圾分类先锋创建动员部署暨专题培训会,邀请市城市管理局领导为全区21个街镇、23个区生活垃圾分类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有关物业企业等单位作专题培训,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有关领导出席会议。3月14日,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第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了全市垃圾分类治理工作现场推进会精神,审议了《重庆市綦江区创建垃圾分类先锋区工作方案》《重庆市綦江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3月21日,綦江区202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会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动员会召开,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任骏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相关单位作了表态发言。二是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双组长”组织领导机制,协调区委办印发《关于调整设立重庆市綦江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等两个议事协调机构的通知》(綦江委办〔2023〕35号),完善书记区长生活垃圾分类“双组长”组织领导机制。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街镇、区级有关部门均对照完善街镇、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双组长”组织领导机制,区、街镇、部门各级领导多次调研文明城区及城乡环境整治工作,垃圾分类作为其中重要内容得到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三是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区城市管理局结合全市全面推进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和先锋创建、强化宣传引导等重点工作,认真制定《重庆市綦江区全面推进垃圾分类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重庆市綦江区创建垃圾分类先锋区工作方案》、《綦江区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要点》等方案计划,指导街镇部门有序推进年度生活垃圾分类各项重点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成为全区居民的生活日常。

二、关于您提出“开展垃圾分类的广泛宣传,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力度”建议

我局认为此建议可行。区城市管理局积极主动作为,联合区委宣传部、区教委、区生态环境局、区融媒体中心等职能部门(单位)广泛深入宣传,持续引导居民养成分类投放习惯。

一是营造城乡浓厚氛围。2023年以来,区城市管理局投入30余万元在城区主次干道隔离护栏、市政广场、商圈等重要点位安装垃圾分类宣传小品23个、宣传牌255块,投入50余万元依托城区千山天域小区空余区域打造占地600余㎡、集声光电高科技互动沉浸式体验氛围的生活垃圾分类科普馆,全天向城乡居民免费开放。结合农村民俗风情和产业特色,在三江街道照贵村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氛围营造和生活垃圾投放点标准化建设,改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环境。指导各街镇在场镇公交站、农村主要道路、村民聚居点等突出位置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营造城乡浓厚氛围。

二是认真开展志愿服务。区委宣传部牵头组织街镇部门持续开展“山水之城 美丽之地”主题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城市提升”志愿服务队、“洁小青”志愿服务队、各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伍,围绕垃圾分类常态化开展各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对于垃圾分类知识的了解和参与度,让“垃圾分类就是新时尚”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同时发动全区403个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围绕“全民清洁日”“洁净家园”等主题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1600余场次,吸引4.5万余人参加。

三是广泛开展主题宣传。区委宣传部、区城市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妇联、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单位)指导街镇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学雷锋月、三八妇女节、3·19城市管理局服务主题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周、6·5环境日、暑期儿童社会实践等活动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持续深化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推动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习惯养成。2023年以来,累计发放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单10万余份、《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00余本、生活垃圾分类定制帆布袋围裙抽纸等宣传品5万余份,发挥了较好宣传引导作用。

四是积极开展媒体宣传。区融媒体中心积极宣传报道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态、曝光乱扔垃圾等不文明乱象,2023年至今通过綦江日报、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等区属全媒体平台共发布垃圾分类公益宣传广告、新闻宣传报道等信息1630余条次,曝光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73次,取得较好宣传引导效果。

三、关于您提出“垃圾分类理念纳入教育体系,树立垃圾分类从小抓起的理念,开展学校教育,将垃圾分类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一环,纳入日常教学管理中”建议

我局认为此建议可行。区教委牵头组织将垃圾分类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辖区推开,实现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一是区教委明确专职科室负责垃圾分类工作,定期收集各学校工作开展情况。二是组织各学校利用校园广播、宣传专栏等宣传教育阵地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各学校开展“小手牵大手”等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带动广大家长养成垃圾分类良好习惯。三是用好班会、主题教育、社会实践活动等阵地,将垃圾分类的文明风尚植入学生的学习生活中,刻进学生的脑海里。

四、关于您提出“科学设计、投放分类垃圾桶,制定便于识别和操作的垃圾分类标准,统一设计分类垃圾桶的外观,从颜色、标识等方面进行科学设计,提高辨识度,使人留下鲜明的印象”建议

我局认为此建议可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9年11月19日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2019),相比2008版标准,2019版标准将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4个大类和11个小类,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市城市管理局结合全市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先后出台《重庆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设施设置指南》《重庆市城市生活垃圾主要场所分类投放指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标准图集》等工作指导标准,从投放设施设置、收集容器规格等方面明确设置标准。区城市管理局联合区内机关事务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各街镇通过专项检查、日常巡查、自查自纠等方式对有关单位不规范的投放设施进行优化整改。

感谢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此复函已经胡太忠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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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王潇,联系电话:13637912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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