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代表、蒋焰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盘活三江街道辖区内市属国有企业闲置资产的建议》(第316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盘活三江街道辖区内市属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助力老工业基地绿色转型发展,三江街道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了重庆冶炼厂部分地块土地污染状况调查;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进行了审查;区招商部门针对当前闲置的国有资产,待环保等相关问题解决后,将其纳入招商推介的重点,争取重大项目落户,实现资产盘活;区国资委与市国资委、市机电集团(原钢丝绳厂和原冶炼厂厂房、土地属机电集团)、市安产集团(原重钢四厂厂房、土地属安产集团)对接,了解原钢丝绳厂、原冶炼厂、原重钢四厂三厂现状。
二、现状
经初步摸排,三家市属国有企业共计占地约1040亩,厂房面积约18万平方米(已出租约14万平方米)。闲置厂房约4万平方米(其中可用厂房约2万平方米)、办公用房约2万平方米、地块约400亩,以及其他固定资产若干。
原冶炼厂:属重污染企业。可用部分资产已盘活,现有两家公司已租用原部分厂房和地块。原厂医院已对外出租成民营医院,有几千平米已有偿划转到三江中学和三江街道。三江中学拟新建学生食堂,三江街道拟用原冰糕房、图书馆等地块建老年活动中心,产权过户正在办理中。其余部分属重污染地,已围栏,设立标识标牌,切断污染物因雨水冲刷造成迁移扩散的途径,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原钢丝绳厂:已对外公开招租,拟打造小微企业工业园,现有20多家公司在租用原厂房和地块,大部分厂房和地块已出租,机电集团已与租用公司签订了租用合同。
原重钢四厂:拟打造交通安全产业园,现有10多家公司在租用原厂房和地块,大部分厂房和地块已出租,安产集团已与租用公司签订了租用合同。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群策群力,与生态环境局、三江街道一起联系镇境内遗留工业地块治理工作,实现资产盘活。具体工作如下:
(一)排查污染状况。区生态环境局联合三江街道全面排查老工业基地企业关闭、停产企业及其土壤污染相关情况,建立完善老工业基地腾退地块土地污染清单。
(二)开展污染调查。为进一步保障老工业基地周边居民人体健康及环境安全,针对还未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地块,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对于有责任主体的地块,责任主体单位尽快开展工业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无责任主体的地块,且未来规划不属于工业、商业、旅游、居住区等招拍挂经营用地,积极包装项目,申报中央资金进行土壤污染调查。
(三)土地安全利用。拟将规划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当在规划用途变更前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报告由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组织评审,经评审后,调查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规划用地要求的地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划拨土地使用,助推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利用。
(四)地块管控修复。按照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如超过人体风险的污染地块,积极进行风险管控或治理修复。
一是土壤污染管控。在无土地利用计划或资金困难的情况下(如目前市机电集团对原冶炼厂地块暂无土地利用计划),责任主体单位(责任主体灭失的地块由属地街镇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应对原址污染场地进行风险管控核心区和影响区划分,设立标识标牌,切断污染物因雨水冲刷造成迁移扩散的途径,防止周边居民进入风险管控核心区域,整理场地内遗留的一般工业固废,完成该地块原址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并定期进行巡查,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二是土壤污染修复。若是需要对污染地块进行再次利用,则需要对该地块进行土壤修复治理工作,治理达到土地使用标准后,进行再次利用。
三是修复项目包装。对无责任主体地块,并且未来规划不属于工业、商业、旅游、居住区等招拍挂经营用地,积极包装项目,申报中央资金进行土壤修复。
此复函已经唐启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重庆市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