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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41号提案的复函

日期: 2024-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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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昌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三供一业”遗留问题处理的建议》(第141号)收悉。经与区经济信息委、区城乡建委等协办单位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  “三供一业”社会职能移交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及其配套政策文件要求,我区于2017年5月启动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于2021年1月完成该项工作。綦江区所属企业137628户“三供一业”、17个市政设施、11个社区完成分离移交,5个教育机构完成深化改革,26542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地方实现社会化管理。市属国有重点企业136163户“三供一业”、17个市政设施、11个社区完成分离移交,5个教育机构完成深化改革,27538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地方实现社会化管理。中央在渝企业1465户“三供一业”完成分离移交,1373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地方实现社会化管理。

二、  关于解决“三供一业”遗留问题拟采取措施

原“三供一业”牵头单位单位区经济信息委反馈,2021年,“三供一业”完成中央、市级资金清算。为巩固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改革成果,维护我区安定稳定的社会局面,我委拟协同区级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以下措施,积极争取市级支持,逐步解决相关遗留问题:

(一)   关于未移交市政设施及公路问题

我委将协同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及打通、石壕、安稳等相关街镇,对属于移交范畴但未移交的南部矿区“三供一业”市政设施及公路进行清理,清理结果报告区政府,按照区政府批示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开展后续工作。

(二)   关于未移交污水处理站问题

按属地原则,我委将协同“五矿一厂”所属街镇,对“五矿一厂”的4座生活污水处理站情况进行摸排,摸排情况报告区政府,同时,结合国有企业“三攻坚一盘活”改革,配合区城乡建委等单位积极对接市水务集团,争取市水务集团支持,对包括上述生活污水处理站的我区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整体收购并统一运营管理。

(三)   关于有人居住棚改房水电气未断问题

我委将协同南部矿区相关街镇,对南部矿区有人居住未搬离的棚改房屋情况进行清理,并会同区城乡建委等相关部门和街镇,商讨解决棚改区遗留住户问题的方案,同时督促所在街镇认真做好棚改房屋及所供水电气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此复函已经唐启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政协云平台提案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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