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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81号建议的复  函

日期: 2024-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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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整治建筑物外墙干挂石材脱落风险隐患的建议》(第28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房屋建设年代的不断递增,部分房屋建筑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也逐步显现,特别是外墙脱落安全隐患等问题日趋增多。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自上而下高度重视外墙脱落隐患问题,在动员居民自行履行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安排专项资金对急需整治的外墙脱落点位进行排危整治,已累计完成5万平方米外墙安全隐患整治。根据代表提出的建议,区住房城乡建委将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抓好“源头治理”严把质量关

住建部门将会同建材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吸收和合理采纳你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房屋建筑外墙脱落的原因,对症下药,有针对性的加强管理。指导建设单位优选基层、面层所用材料,强化施工建设全过程监管,监督建设单位优化施工工艺和流程,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房屋建筑外墙脱落现象的发生。

二、压实各方主体责任

明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检测等单位责任,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落实工程质量管理的主体责任,对管理不力的相关责任方严格处理,绝不姑息,依法追责。建立房屋建筑施工全过程实时动态监管,指导在建楼房的外墙建设质量,对不合格的外墙建设坚决制止,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交房,督促建设单位及时整改到位后方能交付使用。

三、推动整治改造

持续推进外墙脱落问题动态排查和整治,坚持责任主体自筹和属地财政资金补助相结合,多渠道筹集落实维修资金。正常使用条件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若出现外墙脱落安全隐患,建设、施工等有关责任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超过保修期限的,整治资金原则上由业主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提取公积金等方式自主筹集。

此复函已经杜万勇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联系人:邓飞,联系电话:15723151021

重庆市綦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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