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60号建议的复函
曾裕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激励和考核机制的建议》(第360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机制的建议
我局制定印发了《关于印发〈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綦司〔2019〕19号)、《关于印发〈綦江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綦司〔2019〕37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綦司〔2022〕20号),通过实施“七个一”工作制度和“线上+线下”服务模式,于2019年实现全区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100%,为村(社区)和广大群众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同时,每年度组织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考核评价,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对考核办法进行细化完善,目前基本形成法律顾问提交书面工作资料、村(社区)和属地镇(街)开展实地评价、区司法局开展线上平台审查和综合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客观真实反映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形成“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的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纳入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年度考核以及法律服务机构年度考核,督促指导村(社区)法律顾问在乡村振兴、基层治理中发挥法治护航和保障作用,积极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关于提高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补助的建议
为充分调动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积极性,在没有上级资金和财政保障的情况下,我局积极统筹协调,为村(社区)法律顾问匹配一定的工作补助。目前根据年度考核等次发放工作补助,“优秀”等次补助为1000元/年/村(社区)、“称职”等次补助为800元/年/村(社区)、“基本称职”等次补助为400元/年/村(社区)、“不称职”等次无补助。同时,每年度村(社区)法律顾问考核等次将作为法律服务机构和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个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引领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作为、抢挑重担、形成良好的职业素养,促进法律服务行业积极发挥专业优势,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此复函已经刘刚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司法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