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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7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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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兴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镇属企业抱团发展的建议》(第273号)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做好企业服务。按照市区两级关于做好企业服务的相关要求,我区实施了“服务企业专员”专项行动,安排了10名市管和100名区管领导干部作为助企专员,帮助全区216家规上工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或高技术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做好项目申报等工作,并要求每季度开展走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委汇总,对存在的同类型问题,统一进行办理。

二是构建服务平台。按照市经济信息委关于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要求,各个区县的示范平台必须是由央企或者国企牵头组建,目前我区企业服务工作由我委中小企业发展指导中心承接,同时我委也正在按要求开展构建示范平台,在建成后将统筹做好用地、融资、安全、环保、税务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联 系 人:袁丁,联系电话:13618268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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