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7号建议的复函
杨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力客户用电安全管理的建议》(第257号)收悉。经(与区发展改革委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电力客户用电安全管理”建议的回复
区经济信息委高度重视电力客户安全管理工作,督促辖区电力企业全力做好电力客户用电安全指导。
一是加强供电企业安全管理。按照经信系统年初执法检查计划,每季度定期对辖区3家电力企业(即2家发电企业、1家供电企业)开展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发电机组运行情况和电网安全运行,尤其是迎峰度夏期间,进一步修订完善辖区“线长、段长、塔长”双三长制网格员联络机制,会同公安、应急、林业及供电部门定期开展电力输电通道安全巡查工作,确保辖区发电机组和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二是加强电力客户用电安全指导。督促供电公司定期组织辖区重点用电工业大户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高压客户用电安全》等文件培训学习,指导辖区工业用户开展自有电力产权设施设备的运维培训,三是开展工业客户用电诊断。督促辖区供电公司开展“一企一策”用电诊断,鼓励引导企业迎峰度夏期间开展错峰生产,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四是加强供用电安全管理。针对工业用户设备检修,停送电管理问题,区经济信息委组织供电公司再次完善了停送电管理细则,工业用户需要停电检修时,除了书面递交停送电正式报告外(不含供电公司内部停送电流程),在停送电最后一关口,供电公司和用电企业必须双方再次电话核实并录音,供电公司再执行停送电指令,切实保障企业用电安全。
二、关于“加强分布式电源并网管理”建议的回复
为切实加强辖区分布式电源并网管理,区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分布式光伏规范有序发展的通知》(綦发改〔2024〕7号),有效指导全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管理和建设管理,充分统筹保障电力企业、居民、光伏项目单位合法利益。结合《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电力可靠性管理办法(暂行)》文件,下一步我区还将逐一出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调控等配套文件,为光伏项目并网打下坚实基础。
此复函已经王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联 系 人:吴锡建,联系电话:13637799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