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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52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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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动车充电场所管理的建议》(第252号)收悉。经(与区城市管理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充电场所管理”的建议

按照市经信、住建、应急、消防、市场、气象等6部门联合印制《关于印发<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渝经信规范〔202414号)要求,充换电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属地和行业(领域)共同监管,以“所有权(经营权)归谁、责任归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为基本原则。区经济信息委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镇督促公用、专用充换电设施的产权单位和运营单位共同承担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加强产权单位主体责任管理

一是加强设备采购和进货检验管理,建立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体系,保障施工建设质量与安全;二是做好场站安全选址规划,充换电站与危险场所、建筑物保持安全距离,依法依规设置场站内的安全、消防设施;三是对施工质量进行安全监管,禁止非法分包和违法转包;四是选取的充换电设施施工单位具有相应级别的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五是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对充换电设施进行竣工验收,对外运营的充换电设施重点覆盖防雷接地、消防设施和电气安全等,并保存验收资料备查。

(二)加强运营单位主体责任管理

一是成立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且配备相应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二是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设施设备巡查检修制度、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制度等;三是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通过第三方派遣等方式使用的劳务人员,应纳入本单位作业人员的统一管理和教育培训;四是实施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对充换电站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的辨识、评估,并采取相应技术、管理等风险管控措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五是开展日常巡检维护。组建专业运行维护团队,配备取得相应资质的电工,定期对充换电设施开展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充换电站安全运行;六是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求,建立企业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两单两卡”(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对企业所有一线岗位从业人员持续开展教育培训,确保做到知风险、明职责、会操作、能应急;七是实施专业化服务管理。在充换电设施站内配置与自身运营场站规模相匹配的人力、软硬件等资源,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制度规范和专业化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八是制定企业应急预案。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九是承担充电设施侵害第三者权益责任,鼓励为其经营管理的充换电设施购买责任保险。

(三)加强行业部门及属地管理

按照《重庆市充换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区经信、住建、应急、消防、市场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街镇将建成后的充电场所纳入全年执法检查计划,定期对充电设施场所开展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充电安全隐患,将督促充电设施产权单位和运营单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充电场所安全运行。

二、关于“完善充电设施配套”的建议

下一步,对照全国全市文件要求,綦江区将进一步完善和出台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维管理政策,进一步规范管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同时,区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充电场所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检查,督促充电场所产权主体和运营单位切实提升充电场所的安全管理和服务水平。

此复函已经王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你们)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626日        

(联 人:吴锡建,联系电话:13637799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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