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3号建议的复函
李洪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农村地区通讯网络线路的建议》(第173号)收悉。经与区文化旅游委、通发办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组织通讯运营商对现有网线限期进行规范整治,并加强督查”的建议可行
(一)工作开展情况
1.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按照《重庆市綦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 年)》中“清理管线蜘蛛网”相关要求,区经济信息高度重视农村通信管线整治工作,成立了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各相关区级部门、街镇、通信企业为成员的城乡“飞线”整治小组,协调通信企业组建专业线缆整治队伍4支、20人,专门负责通信管线整治工作。
2.明确职责,完善体制机制。区经济信息委制定了《城乡飞线治理行动工作方案》,计划于2026年底前完成全区不规范通信管线整治,明确由区经济信息委牵头,各通信企业共同处置的方式推进通信管线整治工作,细化整治任务、整治标准、整治时限,当前正在按计划有序推动城区、乡镇和农村通信管线整治工作。2023年,通信企业累计出动车辆50台次,基本完成了古南街道花坝村、隆盛振兴村、三角红岩村和中坝村处、石壕石泉村等村通信管线治理,拆除废旧线缆1.5千米,捆扎线缆17.3千米,更换线箱20余个,村容村貌得到了很大改观。
3.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与各街镇、村社对接联动,深入走访、精准摸排、建立问题台账,制定了“飞线”问题专项整治方案,以四大运营商为主力,持续加大“飞线”整治力度。为提高通信企业线缆整治积极性,我委每年给予通信企业10万元通信管线整治工作经费补助今年以来,全区共处理通信管线近8000处,当前,正在对郭扶镇、石角镇相关村社不规范线缆进行整治。积极组织通信企业对镇村提供的电杆倾斜、线路垂落等安全隐患进行及时处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对照《重庆市綦江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5年)》《城乡飞线治理行动工作方案》等文件,按照“治旧控新”的总体思路,组织通信运营商对现有农村不规范线缆进行整治,杜绝新增飞线问题,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二、“责成有关企业建立健全管理维护机制,确保网络安全、信息通畅”的建议可行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健全共建共享机制。通信运营商分别建立了通信线路维护、检查制度,定期对线路进行巡检、整改,及时发现消除故障隐患;建立杆线隐患信息互通机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各通信企业就杆路共享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在满足技术要求、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的前提下,实施通信线缆共杆,提高集约化水平,避免重复建设,助力美丽乡村建设。
2.完善督促检查机制。督促区内通信运营商严格按照《架空光(电)缆通信杆路工程技术标准》(GB/T51421-2020)、《通信线路工程设计规范》(GB51158-2015)等架设杆线;畅通通信线路安全隐患信息渠道,建立由区经济信息委、街道、村社、运营商共同参与的通信线缆整治工作联系群,同步飞线隐患信息,提升通信杆线治理效率;建立整治不规范线缆验收机制,区经济信息委和各村社共同参与通信杆路整治验收工作,对照“无两根以上杆线垂落”的验收标准,对通信企业飞线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们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认真抓好通信行业管理工作,切实履职尽责,协调并督促通信企业不断完善通信杆线维护管理机制,强化通信杆线维护管理,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
此复函已经王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26日
(联系人:梁飞,联系电话:13036389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