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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23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4-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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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天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建制村双车道建设涉及强弱电杆搬迁纳入区级统一实施的建议》(第DH123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统一规划与实施

我们完全同意您的观点,即强弱电杆搬迁工作确实投入的费用较高,且镇级财政难以独立承担。为此,我们将积极采纳您的建议,对全区建制村双车道项目建设进行先行统一规划,并对涉及强弱电杆搬迁的项目进行统一规划、统一协调、统一实施。

二、加强前期规划与报备

关于您提出的各建设单位在安装强弱电杆前应先报备的建议,我们表示赞同。为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避免后期搬迁带来的不便和损失,我们将要求各建设单位在安装强弱电杆前,必须先到区相关部门或镇政府进行报备,并全面征求相关意见,确保项目建设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三、具体措施

为确保上述建议的落实,我们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将加强与各镇街、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项目的顺利实施。二是强化监督检查。我们将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对搬迁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确保搬迁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此复函已经王健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6月24日       

(联 系 人:胡清,联系电话:133889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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