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125号建议的复函
吴永兵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隆盛纳入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建议》(第125号)收悉,经与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区林业局等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对您的意见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城乡融合发展工作,在争资争项、项目谋划等方面积极作为,竭力夯实农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基础。一是成功创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2019年起,我委牵头对照国家和市级创建要求,编制形成《綦江区创建国家级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申报方案》。2022年5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五部委同意,将重庆市綦江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纳入第三批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认定名单。明确“綦江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的范围包括:重庆(綦江)食品园区,三角镇红岩村、徐家村、彭香村、桐垭村、望石村,永城镇大桥村、中华村等,规划面积 25.42 平方公里,不再扩大范围。二是扎实开展项目策划储备。围绕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向,编制形成《重庆市綦江区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分两期谋划储备了三角镇智慧农业观光基地、食品工业园区产业道路两个项目,估算总投资约1亿元。三是支持隆盛农业产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隆盛镇是我区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的核心区,形成了以李子为主的经果、花卉苗木、畜牧养殖的三大产业集群,累计培育认证了“綦江奈李”“甘溪蜜李”“九甜李”“清奈李”“草堂泡菜”等17 个优质农产品品牌。2023年以来,我委联合区水利局、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布局了小湾水库、隆盛河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等政府投资项目,累计安排国债资金、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后扶资金等12500余万元用于积极支持隆盛镇基础设施完善、农业产业发展、社会民生改善。
下一步,我们将依托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在特色产业发展、食品加工配套、品牌农业塑造等方面,辐射带动隆盛镇农业产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助推隆盛镇乡村振兴。
此复函已经张智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