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8号建议的复函
蒋坪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议》(第188号)收悉。经与区人力社保局、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是针对“搭建创业平台,助推“信用村”产业发展”的建议,一直以来,我区已建立起“信用村”平台,通过充分发挥“公共+市场”作用,进一步整合政策、载体、资金、项目等创业资源,同时积极搭建各类创业平台,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首先做强创业孵化载体。2022年成功创建了2个区级业孵化基地、2个区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付建设补助资金80万元,带动就业1000余人。其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2022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71笔6360万元,支付贴息资金256.68万元,直接扶持371人创业,带动就业1000余人。最后加大涉农企业优惠政策宣传力度。我们将不断扩大政策知晓面,在符合乡村振兴战略的方向和要求的前提下,加强对农业产业项目的指导和监督,进一步增强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二是针对“畅通信息渠道,建立‘信用村’信息档案”的建议,我区积极支持区内各村委充分发挥村社作用,依靠人熟地熟优势,及时收集当地各农户经营状况、负债情况,为本村农户逐户建立“农户信用档案”,实现“整村授信”的金融支持模式。区农业农村委、区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也将同步协助推进经营主体信息归集采集,进一步加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共享信息资源,共同促进信用贷款的发放和使用。
三是针对“优化政策体系,加强‘信用村’支持力度”的建议,2018年以来,我区已出台《重庆市綦江区信用村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綦江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管理办法》《綦江区乡村振兴贷暨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推动“信用村、信用镇(街)”和乡村振兴建设,充分利用1000万元风险补偿金及信用村贷款贴息撬动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扶持涉农企业及农业产业发展。2021年,评定信用村127个、信用镇6个,实施信用村贷款贴息5.1万元。全区小额信贷累计贷款13160.24万元、6084户次,贷款余额7748.35万元、2771户次。同时,我区也将进一步加强对街镇和村委在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贷款催收和收回上的考核力度,定期约谈小额信贷逾期率排名靠后的街镇,防止出现道德风险和违约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大力开展信用村、信用镇的评定和信用村贷款贴息工作,持续强化“1+2+N”金融服务到村建设,支持推动银行机构开展整村授信、信用农户评定等相关工作。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针对贫困地区、农业项目的特点创新信贷产品和金融服务。同时,增大各类创业政策扶持力度,大力宣传创业担保贷款、一次性创业补贴等政策,进一步强化公共创业服务,大力培育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落实创业带动就业。
此复函已经唐启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8日
(联系人:袁晨,联系电话:15826085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