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93号建议的复函
李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区属国有企业房屋资产出租经营管理的建议》(第293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协办单位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针对“建立联通企业国有资产监管平台”的建议
目前,区国资委正按照市国资委部署,以数字綦江公司作为主体,建设区级国企在线监管平台,由三重一大、财务、资产、人员管理等模块组成,预计今年年底开始分模块逐步运行,实现对企业决策、运行重大事项以及资产的动态监测和实时监管。区财政局现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是由财政部以及市财政局统一建设和管理,近期资产管理系统还将逐步按照预算一体化管理要求合并使用,后期资产管理系统可能不再单独使用。由于资产监管平台的建设主体不同,使用范围不同,区财政局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暂时无法与区国企在线监管平台实现联通和数据共享。
二、针对“健全国有资产出租经营管理制度”的建议
区国资委印发了《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綦国资发〔2022〕306号),要求企业健全内控管理制度,按照公开交易的原则,自主决策资产的出租行为。目前区属国有企业已按照要求,逐步建立健全资产出租管理制度,除出租机关事业单位、招商引资等特殊情况外,资产原则进入规定的交易机构公开交易,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提升企业国有资产效益。针对国有单位使用企业国有资产未缴纳租金的情况,区国资委要求各区属国有企业强化管理,协调有关单位完善租赁协议,合理确定租金价格,在理顺企业资产经营管理机制的同时,降低行政事业单位办公业务用房租金支出总额,缓解当前财政面临的收支突出矛盾。
三、针对“完善出租经营绩效考核奖惩机制”的建议
区国资委于2023年4月开展区属国有企业存量资产盘活工作,要求区属重点国有企业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专班,全面清查资产,制定本企业盘活存量资产实施方案,通过自主经营、转让、引进投资者、开发利用等多种方式,分类盘活存量资产,推动国有资产高水平管理、高效率利用,有力提升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目前,5户区属重点国有企业已基本完成方案制定,初步形成了存量资产盘活台账。区国资委将建立督导机制,打表推进,逐项突破,推动区属国有企业加大闲置资产处置力度。在经营业绩考核方面,对有盘活任务的区属国有企业,正在谋划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将存量资产盘活情况纳入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解决推动区属国有企业盘活处置闲置国有资产的方法路径和对策措施不多的问题,提升企业盘活闲置资产的能动性。
下一步,区国资委将持续指导区属国有企业健全资产管理制度,推进企业国有资产信息化建设,加大存量资产盘活的督导力度,推动区属国有企业不断提升企业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此复函已经唐启平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6月27日
(联系人:王丹,联系电话:18875068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