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8号建议的复函
罗德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农田灌溉问题的建议》(第178号)收悉。经(与区财政局和区农业农村委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农业发展是我国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业发展中,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水渠作为农田灌溉的重要设施,在整个农业发展中起到关键性作用。2019年至2021年期间,我局实施了丁山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涉及东溪镇(綦河以左)17个村居、丁山镇7个村居、篆塘镇(綦河以左)13个村居和郭扶镇21个村居等4个镇58个村居,整治渠道32.53公里,清淤疏浚39.534公里,恢复了灌溉面积2.8万亩,改善了灌溉面积0.34万亩,完成投资1386万元。同时我局规划建设了福林水库等重点水源工程项目,该项目已于2022年3月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成20%,项目建成后,新增灌溉面积2.8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83万亩,总投资7.27亿元。
2023年,我局会同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23年水利设施管护经费区级补助计划的通知》(綦水〔2023〕30号),下达东溪镇水利基础设施专项资金59.13万元,该资金可用于山坪塘、石河堰、泵站、渠道等小型水利设施的维修养护。此外,《重庆市綦江区水利行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管理办法(试行)》(綦水〔2021〕268号)已印发并执行,灌区(渠道)工程在管护主体明确、工程运行良好、计量设施完善、水费征收到位的前提下,可以按照灌溉面积申请20元/亩的维修维护补贴。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与财政对接力度,争取更多资金投入,用于渠道的维修维护。
此复函已经赵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3年6月30日
(联系人:刘冲,联系电话:13883543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