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建议提案办理 >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55号建议的复函

日期: 2023-06-30
字体:

廖锡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东溪镇镇紫河河道治理和管理的建议》(第355号)收悉。经与东溪镇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关于“加大对镇紫河河道治理专项资金投入力度”的意见。我局高度重视,会同东溪镇人民政府多次踏勘现场包装策划镇紫河项目,并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及资金。目前我局已编制完成镇紫山洪沟综合治理初步设计报告并开展了专家评审,待市水利局确定开展重点山洪治理项目竞争比选时间后,我局将积极参与并全力争取项目资金,待资金落实后由东溪镇人民政府担任项目业主开展镇紫山洪沟治理工作。

关于“加大河道管理人员及资金的投入力度”的意见。 河道、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管理一直遵循属地化管理原则,街镇已严格落实了巡查和日常管理责任,区水利局也落实了监督管理及水行政执法责任。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地方政府进一步落实人员加强巡查、强化管理,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发生,对存在的违法行为必将严肃处理。

关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的建议。区水利局对涉水、涉河工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已形成了完善的审批、建设、验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对于水利非法建设行为,区水利局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针对河道保洁,区水利局已建立了河道保洁机制,每年安排500万元河长制专项资金用于河道保洁及河道日常治理工作。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地方政府进一步优化河道管理机制,进一步提升河道管理水平。

此复函已经赵亮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水利局      

2023628日  

(联系人:杜娜,联系电话:13896908223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网站标识码: 5001100002     ICP备案: 16001936号-1

渝公网安备   50022202000120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