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3号建议的复函
吴高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原“綦江县委”(綦江中学旧址)挖掘保护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綦江文物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经与区财政局、永新镇人民政府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2010年,我区已组建专业队伍,对綦江中学张家沟旧址进行了专项调查。
(二)2018年,经原区文化委积极申报,綦江中学张家沟旧址被市文物局纳入《重庆市抗战遗址名录》,该名录暂未正式对外公布。
二、下一步打算
(一)区文旅委将加强与区党史研究室合作,继续深入挖掘“綦江县委”(綦江中学旧址)相关史实。积极配合永新镇人民政府包装策划项目,向上争取抗战遗址保护专项资金,做好旧址的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争取将其打造成为红色教育基地,纳入区委党校现场教学点之一。
(二)永新镇人民政府将做好现存原“綦江县委”(綦江中学旧址)的保护工作,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对于“綦江县委”(綦江中学旧址)的规划保护和开发利用。
(三)永新镇人民政府加强与区委宣传部的沟通衔接,争取将旧址纳入区红色资源保护的发展规划,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区财政局将在统筹整合现有资金的情况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积极主动作为,全力做好相关工作的保障。
此复函已经胡梅主任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及时填写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建议系统回执上,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重庆市綦江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3年6月25日